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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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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的前身,係成立於民國卅一年的「中國全國工業協會」,後因抗戰期間,「全國工業協會」對軍需民用,貢獻良多,且抗戰勝利後,各界殷望工業界更能發揮團隊精神,以發展民族工業;為此,政府乃積極着手確立工業團體的法律基礎。
民國卅六年十月廿七日,國民政府公布「工業會法」,並明定十一月十一日為「工業節」後,全國各地原屬社團性質之「工業協會」,乃依法改組為法人性質的工業團體。
民國卅七年九月,國民政府社會部邀集各地區省市工業會各業聯合會負責人座談,並於會中決議籌設「全國工業總會」。同年十一月十一日,「全國工業總會」在當時的首都--南京,召開成立大會,並選出首屆理事四十五人、監事十五人;至此,「全國工業總會」乃告成立。
民國卅八年,政府播遷來台,本會亦隨同遷台復會,並推舉常務理事陶桂林先生出任復會後理事長,從事復舊工作。當時,在台復會的「全國工業總會」,僅有三十一個團體會員。
※工業會法時期(民國38年至64年6月)歷任理事長
由於原有在大陸選出的本會首屆理事,僅有法定人數的四分之一仍在台繼續執行會務,已難適應當時工業發展需要。基此,政府乃於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公布「工業團體法」,續於六十四年二月,發布「工業團體法施行細則」,以及訂頒「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理監事缺額補選辦法」、「工業同業公會章程準則」等,確立工業團體辦理理監事缺額補選之法律基礎。
民國六十四年六月,本會為健全理監事會組織,乃依法在台北市舉行第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暨所屬團體會員代表會議,並進行理監事缺額補選。林挺生先生眾望所歸當選改組後(工業團體法時期)首任理事長,陶子厚先生獲推任改組後首任監事會召集人。
※工業團體法時期第一屆(民國64年6月至80年1月)歷任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
民國八十年初,因原自大陸選出之郭常務理事英殊、許理事曉初、王理事鴻聲等請辭,致第一屆原任理監事均已不在職。於是,民國八十年元月,本會乃召開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選出第二屆全部理監事,而許勝發先生及林坤鐘先生,則分別當選第二屆理事長及監事會召集人。
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七日,本會召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選出第六屆理監事,由侯貞雄先生當選第六屆理事長,林伯豐先生獲選為監事會召集人。另本屆本次會員代表大會也通過「增設兩席副理事長」之章程修改,並由陳武雄先生與潘俊榮先生當選第六屆副理事長。
民國九十八年四月廿三日,本會召開第八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選出第八屆理監事,陳武雄先生眾望所歸連任第八屆理事長,王文淵先生膺選監事會召集人。另因本屆本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本會設置副理事長三人」之章程修改,由潘俊榮先生與林伯豐先生連任、許勝雄先生新當選第八屆副理事長。
※第二屆至第 八屆(民國80年1月至迄今)歷任理事長、監事會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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