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卷九期 89年05月16日

3.新聞局八十九年二月份查獲二十六家次違規第四台

八十九年二月份行政院新聞局及省市政府有關單位查察取締有線電視播送系統業(第四台)共204家次(其中晚間8時以後查察取締65家次),分別是機房查驗92家次及側錄112家次;機房查驗分別查獲6及2家次違反節目及權利保護規定,而側錄則分別查獲7及11家次違反節目及廣告等行政法規。

此外,處理民眾申訴反映案件計240件,分別是違反節目、廣告、費用及權利保護等相關規定,各為44、34、46及1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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