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快訊(164期)

深加工擬視同內銷課稅
 

文:編輯部輯


大陸有關部門可能改變加工貿易稅收政策,將深加工結轉視同內銷徵稅、取消國貨復進口料件的加工貿易保稅政策等。針對此一可能出現的轉變,華信統領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袁明仁認為,一旦改採新制,幾乎所有出口導向台商都會受到衝擊,供應鏈恐遭摧毀,台商將再度面臨何去何從的十字路口。


所謂「國貨復進口」是指在大陸生產製造,並已運出關、境(包括進入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的貨物,在尚未進行加工改變形態的情況下,因某些原因需要轉運入關。而「深加工結轉出口」是指加工貿易(來料加工、進料加工)企業將保稅料件加工的產品結轉至另一直屬海關關區內的加工貿易企業深加工後,復出口的經營活動。


依據現行優惠政策,舉例而言,若甲企業生產自行車,乙企業生產鏈條,乙生產的鏈條無須運送出境,可直接送到甲廠,每隔一段時間到海關辦理手續即可,甲也無須繳稅,只付貨款就行。一旦改採新制,則乙生產的鏈條必須運送出境,才能再次進口交給甲廠;甲不但要付貨款,還要繳20%的稅,到自行車出口時再退稅。


廣東省外商投資企業協會香港成員強調,國貨復進口在廣東省加工貿易中佔相當的比重,一直都是加工貿易保稅業務中企業普遍採用的運作方式,特別是電子、IT產業,涉及的範圍相當廣泛。這些優惠政策一旦被取消,從事加工貿易的企業將普遍受到衝擊,長期以來形成的產業配套鏈也可能因此被打斷。


一位在珠江三角洲從事深加工多年的台商指出,這種調整不切實際,勞民傷財,很可能導致相關行業台港商向越南或馬來西亞轉移。


袁明仁指出,由於可能出現的新制視同內銷,因此,如果原料不出境,進料廠商必須負擔17%的增值稅,但一連串的上下游廠商中,只有最後的出口廠享有退稅,因此,不但成本逐級墊高,且無法反映在商品價格。同時,供應鏈中只要有一家廠商財務出現問題,極有可能造成骨牌效應,拖累整個產業鏈。


他認為,競爭力較弱、財務負擔能力較低的台商所受到的衝擊將最為嚴重,不是被逼走,就是被逼死。而產業別方面,不僅傳統產業受到影響,只要是有上下游供應鏈的出口產業都受衝擊。(摘自2006/05/08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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