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快訊(164期)

天津濱海新區拉攏金融台商
 

文:編輯部輯

天津濱海新區向台灣金融業招手,考慮允許台資金融、保險、證券業者可以「先行試點」方式在濱海新區開業,天津目前擁有1.8萬家外資企業,投資總額超過550億美元,世界500強企業已有107家在天津投資。


天津濱海新區向台資金融業者招手,相關官員指出,天津正思索如何繞過兩岸尚未簽訂金融監理備忘錄(MOU)的障礙,允許台資金融、保險、證券業者可以「先行試點」方式,率先在濱海新區開業。


天津市預計在今年8月,向大陸國務院提交「離岸金融業務相關規劃」,其他關於台資金融業者如何在濱海新區營運的相關法規,也將在9月後,逐步明朗。


天津官員指出,大陸中央將濱海新區寫入「十一五」發展規劃中,允許濱海新區可在金融、土地、物流、稅收等方面自行規劃試點方案,再報送大陸中央同意。


官員說,目前還沒有一家台資金融業者將辦事處設在天津,但天津仍期盼在金融試點方案中,讓台資業者可以率先在濱海新區開業,「現在一個思索重點,就是跳脫兩岸尚未簽訂MOU的障礙,讓銀行業者可以承作人民幣業務,及處理清算問題。」


今年4月,天津曾邀請十餘家台資銀行業者前往考察,近期內也傳出中國信託可能成為第一家在濱海新區落戶的台資銀行業者。官員表示,不少人來考察,當時也拜見過天津市長戴相龍,但僅止於接觸,還沒有到達談成的那一步。


這位官員認為,台資金融業者仍習慣重點經營和上海、北京、廣東的關係,對於天津濱海新區仍較陌生,「雙方還需要進一步的認識。」


據瞭解,天津官方有意在金融、證券及保險業務等領域,各自挑選三家台資業者。由於大陸中央要求天津必須自行規劃試點方案,天津官方傾向由台資業者自行呈報可在新區推行的業務規劃,再交官方審批。


天津濱海新區亟欲走出和上海浦東新區不同的金融發展道路,強調和國際接軌,官員建議,業者提出的業務承作方案,必須具備和其他地區不同的創新和創意。


大陸國務院在5月發出《國務院關於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有關問題的意見》,即「20號文」。在金融方面,大陸中央允許先行試點的業務領域包括,創投、投資基金、金融業綜合經營、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外匯管理政策、離岸金融業務等。(摘自2006/07/13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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