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稅合併 2008年可能上路
文:編輯部輯
大陸內、外資企業稅制有望合併一致,現行稅法給予外資企業所得稅15%實際稅負,可能因稅制合一而隨之提高,對台商影響深遠。兩稅合併的《企業所得稅法》即有可能在2008年實施。
香港《文匯報》報導,目前大陸內外資企業是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兩個不同法律,外資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15%左右,內資企業為25%左右。
據相關人士表示,從目前所涉及各方意見來看,大陸財政部、國稅總局、國家發改委、國務院法制辦等相關部門,目前尚存在對兩稅合併一些癥結問題的分歧意見。相信在對這些分歧意見進一步整合、統一之後,也是提交審議水到渠成之時,如果順利,明年第
1季出台完全有可能。
對此,知情人士透露,中央決策高層對推進稅制改革持積極態度,亦認為這是深化經濟領域改革的具體體現,並在有關國務會議上重點提及。此外,有稅務總局官員稱,目前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併的進程,取決於全國人大。近年來,全國人大對企業所得稅兩法合併持積極態度,並多次要求國務院儘早提交草案。
大陸財政部官員透露,兩稅合併立法的目標是在2008年實施。據指出,關於合併後的稅率問題,大陸內部有兩種意見,一種是24%到27%;另一種是22%到24%。目前,多數意見傾向於將法定稅率水平確定在24%到27%之間,外資企業的過渡期則設定為五年,並將稅收優惠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資料來源:《聯合報》2006/10/11鉅亨網200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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