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資企業A股上市現況與未來
由於目前大陸銀行體系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制度,且台資銀行遲遲無法登陸,致大部分台商在大陸均面臨資金調度的困難,然隨著大陸政府發展資本市場的戰略規劃,以及上市法規的逐漸透明、寬鬆,台商參與大陸A股市場融資的可能性也大為提高,而大陸股市的高本益比和再融資能力,更使得為數不少的台資企業,對A股上市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文:李仁祥
自從大陸改革開放以來,台商西進大陸投資已有30年,經過多年的努力,台商的投資密度,已成為大陸一股不可忽視的經濟力量。小至娛樂、餐飲行業,大到IT、晶片等高科技產業,大陸的各行各業都遍佈著台商投資的足跡。台商的投資行為,也為大陸經濟發展帶來了結構性的變化,但是台商在大陸的經濟實力,卻無法從大陸的經濟櫥窗-股票市場上一窺堂奧。
早期大陸資本市場不成熟
從數量上來看,在大陸的台資企業大概有7萬餘家,除去原來母公司為台灣上市公司的,其餘大部分大陸的台資企業都有在大陸融資的需求,但由於目前大陸的銀行體系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制度,且台資銀行遲遲無法登陸,大部分台商在大陸均面臨資金調度的困難,且早期大陸資本市場的不成熟,加之大陸對企業股票上市實行配額制,使得很多台資企業對於在大陸A股上市望而卻步。
而台商若要回台上市融資,會面臨著台灣無法以控股公司上市,且對於上市募集資金投資於大陸,受到40%限制等難以逾越的問題。所以對於那些在台灣為中小企業或主要資金需求在大陸的台商而言,選擇到香港、新加坡等地尋求上市乃成為一種次佳的選擇。但是目前在海外上市的台商,除了大型台商如康師傅、富士康、裕元等較受投資人青睞以外,大部分的海外上市台商,均面臨著成交量稀少,再籌資能力不足的問題。
為了有效解決台商上述困境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大陸就地上市募集資金。與此同時,隨著大陸政府發展資本市場的戰略規劃以及上市法規的逐漸透明寬鬆,台商參與大陸A股市場融資的可能性也大為提高,而大陸股市的高本益比和再融資能力,更使得為數不少的台資企業,對A股上市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從而引發了近期台資企業規劃在大陸A股上市的熱潮。對於台商來說,上市除了獲得各種經濟利益外,還可以降低在大陸投資的政策風險,藉由成為大陸的公眾公司,使台商的投資地位更獲得法律保護,而且在大陸募集的資金也完全不會再受到台灣政府的投資限額限制。
大陸鼓勵優質企業上市
目前大陸為了積極壯大其資本市場,從中央到各省市均鼓勵優質企業在大陸境內上市。同時各地的台辦系統,也積極鼓勵台資企業在大陸上市,大陸政府並密集相應的修訂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使台商在A股上市掃除了政策上的障礙。2006年1月1日大陸最新修訂的《證券法》首先完善了上市公司的監管制度,為了提高上市公司品質,建立了證券發行上市的保薦制度,提高了發行審核透明度,拓寬了社會監督管道。其次是加強了對證券公司的監管,健全了證券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補充並完善了對證券公司的監管措施,防範和化解證券市場風險;第三是加強了對投資者特別是中小企業投資者權益的保護力度,建立了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明確了對投資者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制度;第四是完善了證券發行、證券交易和證券等級結算制度,規範市場秩序,並完善了證券監督制度,加強了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力度;第五是加強了證券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新修訂的《證券法》的核心旨在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其實施使上市管理更加透明、科學,使市場更加規範有序。同時,隨著大陸股份制的改革,股票實現了全面的流通,也提高了企業和資本的運作效率。
2006年5月17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實施,加大了中介機構責任,實施預先披露制度,並取消了輔導1年方可申請發行上市的要求及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前12個月內不得增資擴股的規定。取消這一規定,有利於有上市意願的台資企業在發行上市前根據自身情況引進戰略投資者(即台灣的機構投資人)。
2006年9月19日,《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實施,重點規範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詢價、定價以及股票配售等環節,將行政定價轉變為市場定價,規定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通過詢價對象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市場關注的公平性問題。同時,證監會將上市的實質審核權利下放到證券承銷商,使台資企業上市更具有可行性。
浙江國祥 率先在大陸上市
自大陸在2001年底允許台資企業在大陸發行A股並上市後,浙江國祥製冷股份有限公司於2003年12月1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為首家在大陸掛牌上市發行A股的台資企業,為台資企業進軍資本市場開啟了一扇窗。隨後,成霖潔具於2004年5月31日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市場上市,這是第二家赴A股市場上市的台資企業,也是第一家台灣上市公司子公司在大陸A股上市。此後,東睦股份、晉億實業、信隆實業、漢鐘精機、斯米克等相繼完成了掛牌上市。目前已有許多台資企業籌備在大陸發行股票和上市。相信未來三年,台資企業在A股上市將成遍地開花之勢。
根據筆者統計到2007年11月14日之股價為基準日,對目前已在大陸上市的這七家台資企業的表現進行整理比較如下:
從上表可以看出,就台資企業上市時間來說,在與A股上市相關法律法規修訂之前,上市的企業相對較少,而且歷時較長,存在一定的難度;而在大陸對於上市採取保薦制度之後,台資企業上市相對較容易,且獲利與上市後表現也較早期上市的個股較好。但從A股上市的推動過程來看,目前台資企業發行上市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改制方案不合理,公司不能獨立運作;家族制色彩濃厚,公司治理不規範;募集資金用途不明確,有盲目籌資的傾向。台資企業要順利達成在大陸上市融資的目的,除克服上述幾個誤區外,還特別要注意合理處理與台資股東控制的在大陸以外的企業間的關係,如同業競爭、關聯交易、商標和技術許可使用等,確保在大陸的上市主體獨立、規範運作,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符合條件者應積極謀求上市
在大陸稅法逐漸取消對外資優惠政策的今天,台商企業未來將面臨越來越大的納稅壓力,透過關聯方交易移轉利潤的空間也越形壓縮,經營利潤也就不可避免的要反映在大陸公司的財務報表上,企業就要承擔更多的稅款。因此,符合條件的台商企業應積極謀求在大陸上市,利用在資本市場募集的資金壯大本業的經營規模,還可從資本市場上賺回所必須合法負擔的稅款。(作者為昆山漢邦企管顧問公司總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