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如何合法關廠
2007年上半年在常熟、蘇州、昆山、吳江等地區,出現多起台資企業惡性倒閉事件,而這幾事件,主要是因為大陸整體環境不佳,經營虧損,以致台資中小企業負責人斷然採取惡性倒閉;對此,大陸地方政府高度關注此議題,目前正研擬處理機制,未來也將監控有問題的台資企業。至於我台商,如果真的經營不下去,則應走合法撤離之路。
文:編輯部
長江三角洲今年上半年出現多件台資企業惡性倒閉案件,惡性倒閉的台資企業「債留大陸、人回台灣」,引發大陸當地嚴重的社會問題。部分中小企業台商反映,這些惡質台資企業負責人,破壞台商形象。台商和地方官員傾向以「個案」來解讀,認為程度還不到「倒閉風潮」。不過,負面效應卻已開始發酵。
「債留大陸、人回台灣」
2007年上半年在常熟、蘇州、昆山、吳江等地區,也出現多起台資企業惡性倒閉事件。主要是台資中小企業因為大陸整體環境不利,經營虧損,負責人採取惡性倒閉,地方政府高度關注此議題,正研擬處理機制,未來也將監控問題台資企業,防患於未然。
長三角台資企業的惡性倒閉案,衍生負面效應,讓大陸銀行警惕放貸給台資企業,提高債權的風險,因此緊縮放款,無形中,影響到陸銀的貸款決策。過去沒問題的貸款案,近期卻被大陸銀行拒絕融資,導致許多合法經營的台商連帶成為無辜受害者。
大陸在宏觀調控等政策背景下,投資環境險峻,有資源的台資企業加速成長,缺乏資源和實力的台資企業也將加速消失,除了被併購的案件正在增加外,也出現了未來倒閉、尤其採取惡性倒閉個案現象的增加。
青島韓商的「非法關廠」風波
除了台商以外,2007年以來韓國部份在大陸的中小企業「非法關廠」現象亦正在加劇,大陸與韓國官方已採取相應措施,韓國駐青島領事館已成立企業清算協助小組,這個小組是大陸國內首個韓資企業清算小組,調查山東、河南韓企,也是韓國在世界各投資國和地區範圍內設立的首個此類組織。韓國政府擬將惡意非法撤離大陸的韓企負責人移交給司法處理,青島市政府計畫設立網路清算中心,協助韓國企業辦理撤離手續。
根據韓國進出口銀行2月的「青島地區投資企業非法撤離現象調查」,在過去5年中,青島地區206家韓資企業採取惡意非法手段關廠,其中,半數集中在2007年。2008年春節過後,在煙台、青島韓國中小企業持續關廠。同時,韓企非法撤離也反映出中國大陸產業結構升級、全球產業鏈條變更的現實。
韓國中小企業振興公團青島代表處下設的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分析,「撤離」的韓資大多是以紡織、縫紉、制鞋、皮革、首飾和玩具等加工業為主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投資規模多在3萬到50萬美元,屬於典型中小企業,它們生存的基礎就是廉價勞動力和優惠政策。當前,勞動力緊缺、工人福利增加、環保力度加大、政策優惠減少等狀況必然增加其經營的壓力,相關企業無法適應,只能遭到淘汰。
對外商的這些衝擊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第一,人民幣匯率變化。據韓方統計,在華的韓資企業80%是出口型企業,市場在國外,人民幣對美元大幅升值削減了企業出口利潤;第二,隨著大陸《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企業支付工人的薪水和福利大幅提升。據測算,按照新法韓國企業勞動力費用負擔增長30%以上;第三,大陸《企業所得稅法》的實行取消了對外資企業「免二減三」的優惠,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統一為25%,比外資企業此前執行的15%的優惠稅率上升了10個百分點;第四,從2007年開始起,中國大陸將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外籍個人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範圍,增加了企業的設廠成本。
日前,韓國駐青島總領事館已設立由領事館、大韓貿易投資振興公社和中小企業支援中心負責人組成的企業清算協助小組,算是中國大陸國內首個韓企清算小組,也是韓國在世界各投資國和地區範圍內設立的首個此類組織。此小組調查山東省內及河南等地區的韓國企業。韓國政府正在設法處理惡意非法的撤離企業家移交司法處理的方案。
另外,在大陸方面,青島市正在籌劃建立網上清算中心,幫助韓國在華企業能夠輕便、簡捷地辦理撤離手續,青島市城陽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還專門制訂應急預案,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優先安撫被欠薪的勞工。
債權人如何追討債權?
據大陸經貿專家建議,債權人可以提出資料,以惡性詐欺、背信等刑事罪名,向大陸公安局提出立案,大陸公安局可依法限制企業負責人出境,這對企業負責人將產生重大心理壓力,逼迫負責人出面解決問題。刑事立案之後,再附帶提出民事案。
萬不得已時,債權人只好透過法院訴訟追討債權。債權人唯一可以努力的就是確保債權順序,在債權銀行外,搶先到法院登記,可以獲得比較前面債權償還順位。
不過,多位法律和會計等專家不約而同指出,要靠打官司追回債權,有可能打贏官司,卻根本要不回錢,更重要的是防患未然。一是因為大陸法體系當中,有限公司與股東、經營者等自然人不相關,債權追討對象是企業法人,無法追討經營者的個人資產,除非能證明經營者蓄意脫產。
其次,大陸金融體系和信用制度較不成熟,並沒有像台灣聯合徵信中心等機構,金融機構彼此也未連線。因此,預謀惡性倒閉的企業負責人容易轉移資產。
企業要防範被倒帳,可透過律師,向地方工商局調閱企業的年檢表、檔案資料,每年定期調查徵信供應商、大客戶的,確保交易風險。例如曾經有一台資企業對客戶進行徵信,發現客戶年營收達人民幣數億元,利潤卻僅有數百萬元,顯見利潤過低,交易風險很高,寧願選擇放棄訂單。
其次,擬定交易合同時,應把交易關係連結回台灣母公司,要求作兩岸擔保。也就是說,大陸子公司之間的交易,也可以相對要求台灣母公司簽署本票。萬一發生債權糾紛,可在台灣提出訴訟。
不「合法關廠」的可能後果
外企撤資本質上就是一種經濟現象,山東省有關負責人亦表示「投資者覺得這裡賺不到錢就走,這很自然」。只不過部份企業的撤資,惡意地採取了拖欠費用「出逃」的方式,而非正常的倒閉途徑,這其實是一個司法方面的技術問題,可以通過法律或協商的方式尋求解決之道。
當前中國大陸產業正在調整,其在全球產業分工中正逐步擺脫原來所處的低端生產鏈的環節,一些低附加值產業必然受到衝擊。在這個過程中,一些外資退出中國大陸,轉戰低成本國家,完全是一種市場化行為。法律界人士認為,中國大陸目前的關鍵,是要建立健全外資企業清算機制和制度,引導外商走合法撤離之路。
一般外資合法的撤退程序應該是,在公司資產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要到法院申請破產;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應該到當地的外經貿部門申請清算,經批准後,可以進入清算程序。外資企業要合法撤離,首先應股權轉讓,或是走合法清算路線。
部份台資企業透過第三地公司當防火牆,繞道前進大陸設子公司,如今,「第三地公司」卻也成為惡性倒閉企業的防火牆。這些避稅天堂國家並未與兩岸簽署法律合作協議,兩岸法院難以執行跨國債權追討。北京及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張耿銘指出,台資企業多半繞境薩摩亞、開曼群島等避稅天堂,轉投資大陸子公司,萬一這家不肖企業債留大陸子公司,資產留在避稅天堂的紙上公司,債權人很難跨國追討。
由於兩岸企業的特殊結構,台資企業多半採取境外公司轉投資模式登陸,衍生出惡性倒閉衍生的第三地投資公司議題。曾有一個個案,債權人在台灣打贏官司,並獲大陸蘇州地方法院認同,願意執行判決。不過,法院卻發現,這家大陸公司是透過境外公司進行轉投資,這家境外公司股東不同於大陸公司,再加上薩摩亞、開曼群島等國家,未與大陸或台灣簽署法律互助協議,導致無法追討債權,債權人只能眼睜睜看境外公司坐擁資產。越來越多不肖的企業,透過境外紙上公司,進行商業惡性倒閉和犯罪,已成國際新興課題。資料來源:【2008/03/25; 2007/07/19《經濟日報》】【2008/03/24 《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