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進越南贏的策略
鑑於在越南投資優惠政策多,利潤較高,故有愈來愈多的台商從中國大陸轉進到越南,使得越南將成台幹下一波的戰場,但因台越兩地法律體系與價值觀各異,致其相對風險也大。為減少投資障礙,降低可能發生之困難,本文綜合以往台商及各國在越南投資之經驗及教訓,提供台商朋友參考
文:袁明仁(華信統領企管總經理)
愈來愈多的台商要從中國大陸轉進到越南,越南將是台幹下一波的戰場,未來誰先掌握越南的知識,誰就是贏家,台商您準備好了嗎?
台籍負責人、對外投資評估部門、財務主管、專案經理、建廠人員、外派人員、採購人員、進出口運籌人員及人事主管都應及時掌握越南相關政策、知識及技巧,以利協助公司做好投資評估,同時有助於提昇您在公司的附加價值。
如何正確蒐集越南投資資訊,掌握越南的投資環境,做好前進越南的投資評估,以降低越南投資可能面臨的風險。以下是台商及外商在越南投資共同遭遇到的困難及台商前進越南普遍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對策。
一、台商在越南投資現況
(一)投資行業分析
台商早期對越南直接投資主要集中在傳統行業的製鞋、成衣、傢具、螺絲等加工、裝配和生產性的小型項目。
隨著投資的日漸增多,台商企業逐步涉及到越南的能源開發、電子、建材、建築、農林漁業及服務業等行業,投資領域非常廣泛。
根據越南計畫暨投資部之統計,1988年至2007年底台商在越南之投資件數總計1,767件,總投資金額為101億美元,佔越南外人投資之第一位。實際上,如果加上經由第三國投資的方式前往越南投資,其金額應在120億美元,居越南投資首位,越南朝野對台商深表重視。另外,根據越南發給台灣居民半年以上簽證的約2萬件推估,長期旅居越南之台商應有3萬人左右。
目前台灣在越南投資行業以工業(製鞋、製衣、紡織、調味品、水泥及生產摩托車)為主,其他尚有農、林業、基礎工程(加工出口區、工業區)及飯店、觀光業。表1為自1988-2007年11月,台灣在越南依產業別投資的統計數據,由該數據顯示,輕工業、重工業及農、林業是台商投資越南的前三名。表2為2007年1月至11月,台灣在越南依產業別投資的統計數據,由該數據顯示,輕工業、重工業及建築業是台商投資越南的前三名。
(二)投資地點分析
外商對越南直接投資的地區分佈很不平衡。截至2007年底,交通等基礎設施較好的南部重點經濟區(胡志明市、同奈省、平陽省、巴地頭頓省、西寧省、平福省、隆安省和前江省8省市)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占全國的一半以上。其中,南部重點經濟區的投資合同金額佔全國外商直接投資總額的58%,項目數佔投資項目總數的50%。
北部重點經濟區(河內市、海防市、海陽省、永福、廣寧省、興安省、河西省、北寧省等8個省市)吸引合同金額站全國的26%,項目數占28.7%。各工業區和加工出口區吸引外商直接投資項目數占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總數的33.4%,合同資金占投資總額的33.8%。
北部山區、中部、西部地區和九龍江平原地區的一些省份全省吸引外商直接投資的項目數僅2∼3個,金額不超過700萬美元。表3 為台灣在越南投資統計(1988-2007年)(依越南不同地區別)。表4為台灣在越南投資統計(依地區別) (2007年1至11月)。
二、台商及外商在越南投資共同遭遇到的困難
台商及外商在越南投資共同遭遇到的困難主要有幾下8點:
(一)官僚體制,行政效率不佳。
(二)基礎設施落後,致成本增加,尤其電訊費用、運輸費用高昂。
(三)法令不明確,缺乏一致性。
(四)土地國有,僅有承租權,並無所有權。
(五)投資法令尚無股份有限公司型式。
(六)外商從事貿易、零售、服務業等仍有限制。
(七)罷工問題頻傳嚴重影響正常生產。
(八)缺乏技術工人。
三、台商前進越南普遍存在的問題
台商投資項目多數是規模小,效益一般,在前期調查評估和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和遇到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提供欲前進越南的台商參考,主要問題如下:
(一)考察缺乏實效:近年來,到越南考察的經貿團組很多,其中不少團組出訪的目的在於尋找投資機會,開發越南市場。由於出訪時間和經費有限,團組在越南停留的時間一般不長,實地市場調查或考察工作不夠細緻,部分團組只是走過場,考察流於形式,不能全面瞭解越南的經濟形勢、經貿政策、投資環境和市場需求等情況。有些團組到越南後,只向有關部門簡單諮詢情況和索要一些資料便算完事,對市場不做深入調查,對合作夥伴不甚瞭解,掌握的情況十分有限,難以客觀評價投資的可行性,從而增加項目的潛在風險。
(二)越南的法律體系尚待健全:近年來,越南政府逐漸重視立法工作,尤其是對涉外經濟法規的制定。由於缺乏經驗和充實的法律基礎,越南的法律體系尚不完善,無法可依的現象依然存在,使外商常常無所適從。
此外,越南部分現行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不夠,隨意性較大,存在有法不依的現象,例如法令規定,正在實施投資項目的外國人可申辦與項目活動期限相符的多次有效入境簽證,但實際上越南公安部門只允許辦理3個月或最多不超過6個月的簽證,而且對具體期限的適用範圍無明確規定。這樣,外國投資者每3∼6個月就得辦一次延期手續,增添了費用負擔和不必要的麻煩。
(三)理想的合作夥伴較難找:越南經過10多年的革新開放,經濟得到較快的發展,尤其民營企業,數量由原來的不足1萬家發展到3.3萬家。但是,國有企業在許多領域仍居主導地位,吸收外資以國有企業為主。越南的國有企業多數規模較小,經濟實力較弱,科研水準低。長期以來,越南政府無力顧及這些企業的升級改造,企業經營狀況不佳,多數肩負較重的包袱,台商與其合資或合作困難較大。未能入選為合資企業的工人,下崗後心理不平衡,常常發生偷竊合資廠的物品,影響了的正常生產。合資的越方副總經理往往會以照顧下崗工人為由,抬高土地價格,並截留部分原屬於合資廠的用地,阻礙了企業生產的擴大。
(四)越方短期行為較普遍,人員素質有待提高:越方在合資企業中的領導一般由上級主管部門提名,經董事會討論決定,都有一定任期,故普遍存在短期行為,過於貪圖眼前利益,對企業的長遠發展考慮不多。 這往往使台商在制定生產計畫時受到影響。越方管理人員多數未經過專業培訓,對外企的管理缺乏經驗,思想較保守。工人技術水準普遍較低,熟練操作機器需要一段時間。銷售人員對產品的分銷缺乏開拓進取精神,需要台商不厭其煩地教導,甚至事必躬親。
(五)吸引外資政策不夠透明:目前越南有《投資法》及其實施細則,各地又相繼頒佈了一些吸引外資優惠政策。但由於法律規定缺乏具體行業政策法規及較細化的執行規定,或者說這些政策規定不具體、不夠透明,因此仍有許多方面必須靠人治、人脈、關係、喝咖啡等才得以解決。
(六) 投資申請手續煩瑣,窗口多:外商到越南投資考察,往往要到許多部門諮詢情況,辦理投資項目申請手續煩瑣。
(七) 進口關稅政策多變:越南的進口關稅政策經常會隨著其產業政策的調整或為保護其國內企業利益出發而變動,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和經營。
(八) 收費高:企業在申請投資和生產經營過程中,除按規定應交付的各種費用外(這方面交費不高),其他額外的收費現象普遍較多,且金額較高。
(九)用電高峰時期拉閘停電現象時有發生。
四、提供前進越南台商的投資建議
在越南投資往往優惠政策多,利潤較高,但相對風險也大,尤其法律體系與價值觀各異,是以在越南的台商常常覺得「有理說不通」。為減少投資障礙,降低可能發生之困難,綜合以往台商及各國在越南投資之經驗及教訓,提供以下有關之建議供台商參考:
(一)遵守越南法律:許多台商在越南利用越南人當人頭而成立公司,如此固然處處方便,但也「違法」在先,常常成為公安與稅務人員索取紅包的對象,有些甚至因人頭不認帳而導致血本無歸。
(二)掌握應收帳款:許多台商與越南客戶往來時,最常誤以為雙方為朋友,幾杯黃湯下肚後,即放棄國際貿易應有的規範,輕易答應對方其他條件,且常常先出貨後收款,等交易量擴大後,常會發生出貨卻收不到錢的情形,不但賠了錢,也失去了朋友。
在越南做生意收錢比在大陸還難,因為當地的越幣存款利息高達12%以上,越南人寧可將應還的貨款存在銀行生利息,也不願意拿來還款,因為利息實在是太誘人了。
(三)尊重越南價值觀:與越南朋友來往時,應多瞭解越南人的做人處事原則,切切勿一味將西方社會價值觀強加於對方,否則當糾紛發生時,常會分不清是非曲直。
(四) 瞭解擬投資的行業是否為禁止或限制類項目
哪些是越南限制投資的產業項目呢?包括以下九大項:
1. 影響國防、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全秩序的產業;
2. 財政金融產業;
3. 影響大眾健康的產業;
4. 文化、新聞、媒體及出版;
5. 休閒服務業;
6. 經營不動產;
7. 考察、尋覓、探勘及開採天然資源;生態環境;
8. 發展教育培訓事業;
9. 依法律規定之其他產業項目。
哪些是越南禁止投資的產業項目呢?包括以下四大項:
1.妨害國防、國家安全及大眾利益的計畫。
2. 妨害歷史遺跡、文化、道德及善良風俗的計畫。
3. 損害國民健康、毀壞國家財源及破壞環境的計畫。
4. 自國外輸入越南毒害廢棄物之處理;生產各種毒害化學品或屬國際公約禁止使用毒害因素的計畫。
(五)越南有豐富天然資源與充沛勞力,目前適合投資項目主要為勞力密集產業(如製鞋、成衣業等),及使用當地原物料產業(如食品加工業)。
五、台商對越南投資成功的四個關鍵階段
(一)熟悉越南投資環境
認識越南、研究越南、瞭解越南是台商對越南直接投資的第一步。台商投資者要充分認識到,到越南直接投資雖然潛力巨大,但仍會面臨一些困難和風險:土地供應雖然充足,但交通等基礎設施仍較為落後,全國無一條符合國際標準的高速公路,鐵路無法重載,速度也很慢;缺乏理想的合作夥伴,產業配套能力較差;官僚作風、腐敗現象較為嚴重,制度不夠完善,行政效率不佳;技術工人及管理人才不足,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短期行為較為普遍,政策缺乏連續性。
如果對越南投資環境有深入瞭解,就能避開風險,利用優勢,贏得商機。要確實進行越南投資的前期準備和投資評估,妥善因應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和遇到的問題。通過實地考察、深入進行市場調查,熟悉越南的國情、商情和風俗民情,使投資活動符合越南市場需求和經貿政策,盡可能融入當地社會。
在對越南進行投資環境評估時,應重點研究、掌握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相關投資規則、越南新的投資法及其實施細則、各種優惠政策及政策限制。處理好與合作方以及當地有關部門的關係,對越方合作夥伴進行深入瞭解,尋求信譽好的合作夥伴。選派能力強、素質高、外語好(越語或英語)的業務人員到越南開展工作。
提升台商企業在越南乃至東盟市場的品牌價值。加強對投資風險的防範,按規定辦理國內外投資報批許可手續。做好對越南直接投資的市場調查、項目評估工作。
(二)慎選投資領域
台商對越直接投資要優選有市場潛力、效益好,且符合越南產業鼓勵導向的行業作為重點投資領域。
台灣在越南投資80%以上集中在越南南部地區,含胡志明市、同奈、平陽、平福、巴地頭頓及西寧省等,越南南部地區仍為越南全國外人投資的重鎮,主要原因為基礎設施較佳及接近市場。台商在越南重要投資案有台糖公司、味丹公司、慶豐集團、統一集團、中興紡織、中央貿開集團、義美公司、寶成(元)公司及台塑集團等。
(三)選對投資地點
台商赴越南投資根據行業、工業區、投資成本、勞動成本及勞動力等因素,評估選擇合適的投資地點。一般而言越南南部以傳統產業為主,越南中部以農業、水產養殖及礦業為主,越南北部以電子產業為主。
同奈省有台塑開發的仁澤工業區,引進紡織、成衣上下游。胡志明有中央貿開集團投資的新順出口加工區及富美興新都心房地產社區開發,都是非常成功且典型的標竿企業。
(四)慎選投資方式
台商對越投資除了涉及需合資、合營、合作或聯營的項目之外,一般都是採用獨資經營,特別是台商從事的是以傳統加工產業為主,因此,很少以合營的方式投資。但對於從事房地產開發、銀行、證券等投資,部分台商則採取合資、合作或聯營方式,以快速進入該行業及佔有該市場。
慎選投資方式是台商對越直接投資的重要考量。要結合企業自身的情況及投資領域、投資項目的特點來慎選投資方式。考慮到台商大部分為中小企業,對越投資談判實力不強,若是屬於從事外銷的行業,建議以獨資為主,以避免合資方的因素,造成投資失敗。但,若屬於欲開拓越南市場,由於現階段越南對分銷權尚未開放,為了及早進入越南市場,佔有市場,建議可以採取合資方式或聯營方式投資,有利於拓展越南內銷銷售管道,降低投資成本。越南預計到2009年才會開放外商設立獨資的貿易公司或分銷權公司。
若採用合資投資,建議台商所佔股份最好超過50%,以確保經營決策時不受制肘。對於有足夠跨國經營經驗的,或擁有特有技術需要保密的,也可選擇獨資方式。按照越南新的《投資法》規定,對越直接投資方式還有:按BCC、BOT、BTO和BT合同方式的投資,即合作經營;投資發展經營,包括兩種形式,即擴大規模,提高生產能力和經營能力,以及更新技術,提高產品品質,減少環境污染;通過購買股份或融資方式參加投資活動的管理;通過合併、併購企業的方式投資。這些投資方式均可作為台商對越直接投資方式的選項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