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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9.06.15

<資訊交流>

ECFA對台灣石化業的影響

ECFA簽訂後,台灣石化業除應積極爭取貿易障礙的排除外,也應自我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其中在貿易障礙排除方面,應促使政府藉由ECFA協商機會,要求大陸未來在訂定因應石化產品傾銷措施上,給予台商與陸企相同的對待,以維持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其次,為促使產業結構調整以更有效率的方式進行,唯有積極從製程改善著手,俾能透過產品差異化,在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

文:柏翰(資深媒體工作者)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公布後,台灣石化業者紛紛表示意見。對於ECFA早收清單,台塑董事長李志村表示,PS列入是小驚喜,但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及化纖原料未納入,則是遺珠之憾。在簽訂ECFA之前,原本傳出5大泛用塑膠都沒納入,石化業非常失望,但最後聚丙烯(PP)納入,業者表示「稍稍感受到政府的溫暖」,PS名列清單,「則是一個驚喜」。但李志村也強調,很遺憾PVC、PE、ABS等3項未列入,希望政府能一步步談,讓他們可和東協石化業者一樣享有零關稅。

石化業者期待第二階段早收清單

石化產業在ECFA的早期收穫計劃裡,被納入了88項,這些項目2009年出口到大陸的金額為59.44億美元,占所有石化產品出口至大陸總額的6.93%,是所有早收清單裡,金額及占比都最高的產業,但石化業者卻頗感失望。因為石化產業裡最大宗的5大泛用塑膠及3大合成纖維原料中,去年外銷至大陸高達1600億台幣的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工程塑膠(ABS)、對苯二甲酸(PTA)、乙二醇(EG)等,全都被排除在早收項目的名單之外,塑化產品列入早收清單的,僅聚丙烯、聚碳酸酯(PC)等8小項,這些僅占台灣外銷大陸塑化產品數量的 13.3%,金額僅占16.7%,且大陸對早收清單石化產業課徵的進口關稅原本就不高(航空媒油1%、丙烯1%、二甲苯二2%、氯乙烯1%),這些本來課稅就不高的項目,在未來3年內降到零關稅,對台灣石化業的幫助有限,而聚丙烯(PP)由原來6%的關稅降到零關稅,仍然要面臨早已是零關稅的新加坡等東協國家的零關稅競爭,因此,台灣石化業者,包括石化、塑膠原料泛石化公會,都公開表達對ECFA早收清單並不滿意。

在ECFA簽訂的隔日,經濟部即邀集國內480多家業者,舉行兩岸敲定ECFA早收清單後的首場產業說明會,在說明會中,到場的石化公會理事長陳武雄表示,雖不滿意政府早收清單談判結果,但仍可勉強接受,要求政府趕緊將這回的「遺珠」,納入明年上半年要啟動的兩岸貨品貿易談判。換言之,石化業者雖不滿意,但仍希望政府協助,將包括石化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列入第二波早收清單。

大陸政府對其石化產業採取保護措施

事實上,由於台灣每年生產的石化產品中有7成外銷到中國大陸,比重相當高。石化產品泛指原油裂解成輕油之後,進一步再裂解為乙烯、丙烯、丁二烯、芳香烴,屬於上游原料,可再製成中下游的塑膠(例如5大泛用塑膠)或紡織原料,再製成下游的塑膠成品(例如塑膠袋、家電外殼等),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由於台灣並非東協加1的會員國,外銷大陸的產品無法享有零關稅待遇,必須課徵6.5%關稅,台灣在區域經濟內的競爭力岌岌可危,因此,石化業才會極力希望政府透過與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取得與東協國家相同的零關稅待遇。

然而,就第一波早收清單來看,大陸對台灣業者僅是讓小利,其原因在於大陸政府對其石化業採取保護的態度。舉例來說,由於新加坡石化廠背後的日本廠商,雖然是同樣的塑膠原料,但日本塑膠的物理性和強度,與台灣產品和大陸產品是有區隔的,價格也比台灣貴,再加上為了確保品質均一性,日本廠商對於塑膠零件一旦選定某家廠商某種型號的材料後,幾乎很少改用其他廠的原料,這是所以在中國大陸的日本廠商會採用日本石化廠的原料,由新加坡進口免稅,將會使得原來由日本出口轉向由新加坡出口,因為與大陸產品有區隔,當然不會與大陸石化業競爭,因此,大陸才開放新加坡聚丙烯、聚氯乙烯以及聚乙烯 3項零關稅,並在這次ECFA早收清單中列入。

此外,由於大陸市場比較大,ECFA簽署後給台商關稅上的優惠,雖然對大陸石化業者有衝擊,但大陸石化業者仍保有「自家優勢」,例如:台灣的中油產品頂多輻射到長江沿線,但大陸的產品卻可以輻射到內蒙、西南、西北,因此仍可消化ECFA所帶來的衝擊,因此,印尼和泰國的石化業者原本可以因為東協自由貿易區的生效,而占有關稅比台灣產品低的便宜,但如果台灣石化業透過ECFA取得和東協一樣的關稅優惠,甚至爭取到比東協更好的條件,受到衝擊和影響的,並非大陸石化業者,而是東協的石化業者。因此,對於重要石化產品是否能列入第二階段清單,台灣石化業者並非那麼樂觀。

大陸石化產業將大步發展

大陸由於經濟成長快速,近年來已成為亞洲之主要新興市場,尤其石化產品供給缺口大,2005年乙烯自給率僅41%,預測在2010年以前自給率仍在54%上下,因此,全球各大石化公司均競相赴大陸市場卡位與爭取商機。大陸2008年乙烯產能約為每年1,006萬噸,預估至2013年達約每年1,956萬噸,是目前全球成長最快速的國家。2012年以後,中國大陸新九大煉油基地,包括河北曹妃甸、天津、江蘇南京、上海、浙江寧波、福建泉州、廣東惠州、廣州及廣東茂名,由北至南全面發展的態勢將逐漸成形,這些石化中心均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陸三大石油集團所投資控制,未來這些石化中心陸續完成後,其競爭力將大為提升,台灣石化產業勢必面臨衝擊。

產業升級是台灣石化業的必然方向

ECFA簽訂後,國內各界對石化業的前景紛紛提出看法。過去40年來政府對於石化工業的發展投入相當大的資源,塑膠、合成纖維、合成橡膠等三大主要石化產品的外銷,為台灣帶來龐大的外匯收入,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有重大貢獻。事實上,台灣石化產業的發展是由下游向上游發展的模式,先有民間的下游石化產品加工業,之後再自國外進口石化基本原料,由國內製造石化加工原料而形成中游產業,最後再由國營的中油公司興建輕油裂解工廠,提供石化基本原料,形成上游體系,等於是國家帶頭,以國營的中油公司提供低廉原料給民營中下游業者的產業競爭模式。台灣石化業的產能一直是生產過剩,因此尋求出口市場就成了石化業的當務之急,近年來大陸的經濟發展,內需大增,台灣石化產品大量外銷大陸,使得大陸成為台灣石化業的最大出口市場。因此,有專家指出,由這次大陸對台灣石化產品早收清單可以看出,大陸仍希望由台灣來供應石化原料,但若要將石化原料製成高附加價值的塑化產品,與大陸本地業者競爭,則是大陸所不願意。

綜合產業界、學術界等方各意見,ECFA簽訂後,台灣石化企業應爭取的是貿易障礙的排除,以及產業結構的調整。首先,在貿易障礙排除方面,自2005年起,中東挾其低廉的成本優勢,進軍大陸市場,已對台灣、日本、韓國等石化企業造成相當大的威脅,大陸石化業者未來勢必會要求當局對中東石化產品採取必要的措施,來保護本土企業;而台灣石化業者同是受衝擊者,政府應藉由接下來兩岸ECFA協商的機會,要求大陸未來在訂定因應中東石化產品傾銷措施上,給予台商與陸企相同的對待,以維持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其次,台灣石化產品結構上大宗化產品的比例高,面對大陸有市場、中東有原料的優勢威脅,短期內台灣石化業者受限於環保因素,大幅擴增產能的機會微乎其微,只有由製程改善著手,以更有效率的方式進行產業結構的調整,透過產品差異化,在市場中占有一席之地。

換言之,關稅高低僅是產品出口競爭的考量因素之一,台灣的石化業長期以來就是生產過剩,長期以來,台灣以犧牲環境成本的做法,讓石化業產品大量外銷獲利,而目前台灣民眾環保意識高漲,石化業者勢必思考如何增長產品的附加價值,甚至與綠能產業結合,惟有如此,台灣石化業才能為再創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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