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經貿營運特區計畫評析
今年初,馬總統在接受媒體專訪的時候曾經提到,產業創新條例、ECFA及經貿營運特區,是政府發展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紐的經濟戰略。目前產創條例通過後,營所稅已降至17%,ECFA也於立法院審查通過,因此,此刻兩岸經貿營運特區的思考與設立,備受產業界注意。
文:柏翰(資深媒體工作者)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已於日前立法院臨時會審查通過,兩岸將進入所謂的後ECFA時期。而為了建設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擴大企業對台投資,政府一再提出經貿營運特區的概念。惟礙於基本工資與外勞聘僱比例等問題,兩岸經貿營運特區一直無法取得共識。
因應ECFA經貿營運特區計畫重新啟動
政府決定重啟經貿營運特區計劃,選定五海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做為示範地點,並逐步將特區概念推廣至台灣全島,打造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依據現行經貿營運特區規劃,第一階段將選定五海一空自貿港區,第二階段考量功能性需要,擴及台灣全島,以全台作為虛擬特區。同時,未來ECFA協商時可透過兩岸「特區對特區」安排,兩岸互免關稅,提供貨物往來優惠。
根據日前政府的規劃,為了吸引海外資金來台投資,政府相關單位希望透過現有的7個特區,包括自由貿易港區、科學園區等,建立法規,促進產業升級。經濟部也提出成立「兩岸經貿營運特區」計畫,將選擇現有加工出口區或自由貿易港區來規劃轉型,以因應台商返台投資與兩岸產業分工合作需求,希望吸引包括物流、發貨中心、有意進行兩岸分工的產業及可以形成聚落的業者進駐。
兩岸經貿營運特區有利企業投資台灣
2007至2009年是大陸台商經營的困難時期,應是政府吸引台商回台投資的最好機會。而面對金融海嘯尚未平復的全球市場,政府一直希望透過兩岸產業分工布局,讓優勢產業得以回流投資。
政府吸引台商資金回流的方式,主要從投資商機、稅賦優惠等方面設計資金回流的機制。租稅條件雖非台商將資金回流的唯一考量,但是企業一直建議,政府應塑造無障礙的租稅環境,如果政府可以同意資金匯回,可享受較低綜所稅,或可扣抵應繳稅額,合理修正大陸稅款在台灣的扣抵稅法,並取消海外盈餘課稅,將可間接影響企業資金的流向。
基於此,政府早已規劃「兩岸經貿營運特區」計畫,這個計畫將選擇現有加工出口區或自由貿易港區來規劃轉型,以因應台商返台投資與兩岸產業分工合作需求,並盼吸引包括物流、發貨中心、有意進行兩岸分工的產業及可以形成聚落的業者進駐。
然後,事實上,「兩岸經貿營運特區」應落實「經貿特區」的各種優惠,以利大陸台商回流;在「兩岸經貿營運特區」應提供外勞配額、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具競爭力的租稅條件、大陸人民進出自由化、貨物進出便捷化等特別待遇,並修改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在加工出口區架構下增加經貿營運特區。
此外,隨著大陸生產成本墊高,大多數台商會採取「大陸加一」策略,將生產基地從大陸擴增到東南亞國家已成不可逆的趨勢。由於生產基地增加,設立營運總部的需求應運而生,現在兩岸關係緩和、直航後大大降低運輸成本,加上已調降遺產稅和贈與稅,有相當條件吸引台商回來設營運總部。
兩岸經貿營運特區目前規劃評析
目前經濟部初步研議的「經貿營運特區」,目標設定4個方向,包括做為台商布局全球的營運總部、關鍵零組件製造中心、產業核心技術的創新研發中心,以及以台灣品牌行銷全球的「終端製造中心」。其中各界較具共識的,是台商回來設立營運總部。
同時,行政院將「兩岸經貿營運特區」定位成從事全球供應鏈加值中心的「第三代加工出口區」,依目前的規劃,行政院是希望透過兩岸間的特殊安排,如特區對特區的自由貿易協定互免關稅等,提供兩岸貨物往來優惠,以吸引在大陸經營有成的台商、跨國企業及看好兩岸產業分工商機的企業進駐。
據了解,特區內兩岸貨物往來優惠包括:一、點對點(特區對特區)的自由貿易協定;二、目前禁自大陸進口的貨品准予進入特區加工後,若合乎原產地規定者可內銷;三、貨品進入特區加工後,可以出口運往全球。未來兩岸產業點對點合作也將納入兩會協商,包括:選取試點、免關稅產業項目、原產地認定標準等。
總的來說,為了促使台商回流,政府要針對產業轉型所面對的種種瓶頸,進一步透過法規、租稅、土地、勞工、資金及技術等方面的協助與配合,創造讓台商願意回台的誘因,並且配合陸資的鬆綁、全面檢討環保政策、放寬外勞引進限額、協助廠商取得土地、協助提供貸款或優惠融資、提供回流台商的租稅獎勵優惠措施,藉此營造一個開放的政策環境,給予業界最大的開放空間。
兩岸經貿營運特區的整體分析
以組裝出口為主力的台商,多年來既然已累積了傲人的製程和量產優勢,若政府要大陸台商回來研發創新,一來會逼他們捨棄專長,去摸索一個充滿風險的陌生領域,二來研發創新本來就是「根留台灣」的本地廠商一直在做的事,會有和大陸台商回來分食資源和市場的問題。
以製程精準和成本控制見長的大陸台商,若能回台營運,再和特區外的少量多樣、擅長研發創新的業者做整合,才是一個值得嘗試的新方向。不管台商是做製造還是研發,也不論產品是高階還是低階,政府要做的,應該是開放一個環境,讓市場來決定誰可以回來。現在情況危急,台商需要有個安穩的地方可以活下來,只要他們還有競爭力、能對台灣有貢獻,都歡迎回來。
兩岸經貿營運特區營所稅應降至單一稅率15%,同時,提供基本工資脫鉤及外勞聘僱比率放寬至40%等優惠條件;換句話說,既然要設置經貿特區,應該思考經貿特區的特殊性,比照當年大陸改革開放所設置的「經濟特區」,給予法規、租稅、土地、勞工、資金等各項的優惠。
兩岸經貿營運特區的未來展望
自今年5月份起,營所稅率拍板定案,行政院決定傾全力發展自由貿易港區,以吸引台商鮭魚返鄉。目前經建會、交通部已經達成初步共識,經貿營運特區將以五海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先行,五海是指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與蘇澳港,其中蘇澳港明年元月營運,一空是指桃園空港。其中,遠雄自由貿易港區將受惠最大。而第二階段將考量功能性需要,擴及台灣全島,以全台作為虛擬特區,未來ECFA協商時可透過兩岸「特區對特區」安排,兩岸互免關稅,提供貨物往來優惠。
自營所稅調降為17%後,自由貿易區已進一步鬆綁,加上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取得原產地說明,預期可以改變目前「台灣接單、海外出口」的現象。同時,五海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土地也將從倉儲、物流、重整、修配與簡易加工等運籌服務業的基本規模,一步結合自由貿易港區和毗鄰的加工出口區或工業區,建立「前店後倉」的模式,這樣的作法有助於台商的發展,當自由貿易港區成為製造業組裝的最後一站,MIT品牌預計可以比MIC(大陸製造)品牌價格提高15%,這對台商回流將產生吸引力。
至於優惠條件方面,自由貿易港區享有境內關外等相關優惠,行政院也規劃未來經貿營運特區若要以自由貿易港區先行,包括外勞基本工資、聘僱比例等,都將適度鬆綁,通關也更便捷,且大陸貨品可進入特區,加工後轉口。目前等9月ECFA生效後,將協商兩岸跨境保稅通關機制,台灣自由貿易港區對岸保稅區,可望建立一致管理,以便利保稅貨品移動,有助於業者運籌管理,物流配銷。
在五海一空的自由貿易港區當中,現以台中港自由貿易港區最受陸資關注,八月的台中場的全球招商大會,已有大陸業者表達投資興趣,目前台中港自由貿易港區規劃有物流專業區、工業專業區,以利後續的兩岸互動。
整體來說,台灣建立經貿營運特區,可以有助於兩岸的產業互動與聯繫網絡,相關部分港區配合既有加工出工區的轉型與再利用,也有助於重新啟動台灣部份地方的發展動能。然而,加工出口區如要納入經貿營運特區,則需修法,倘若修法通過後,屆時基本工資、聘僱比例的鬆綁,勢必對台灣的勞動就業環境產生衝擊,兼顧兩岸自由貿易的連結與台灣勞動環境,將是建立經貿營運特區不可迴避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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