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兩岸經合會的省視與思考
春節過後,第一次兩岸經合會的召開,備受兩岸關注。不過,扮隨著兩岸經合會召開而來的兩岸經貿,將不再只是單方面的「讓利」,而將逐漸進入寸土必爭的「換利」階段;另兩岸投資也將由長期以來的「單向」變成「雙向」,兩岸經貿的整合更將促使資源的重新分配,甚至財富的重分配。因此,政府在推動兩岸經貿整合的同時,也必須要開始思考如何照顧經貿整合中的弱勢者,包括台灣的中小企業,讓兩岸經合會成為兩岸經貿良性整合的里程碑。
文:柏翰(資深媒體工作者)
根據報載,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日前在北京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台辦發言人針對兩岸經合會第一次例會的召開給予了高度的評價,認為兩岸經合會是兩岸落實「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重要一步,不但構建兩岸經貿領域制度化協商的新平臺,並啟動了推動兩岸經濟合作發展的新機制。
兩岸經合會是為了落實ECFA
在今年生效的ECFA,我方早收清單取得項目共539項,這些項目總出口金額達138.4億美元;大陸早收清單取得項目達267項、金額28.6億美元。以比例來看,我方早收清單項目是陸方二倍、總金額約五倍,我方和陸方的早收清單項目產業,將分為「二年三期」全數降為零關稅。
由於我方早收清單多,若參考去年貿易金額,將造成大陸一年稅損達新台幣315.82億元(9.86億美元);陸方早收清單較少,所以造成台灣一年稅損達新台幣37.15億元。除了早收清單,智慧財產權協議也在這次達成共識。兩岸主要是對優先權、品種權和專利、商標達成共識,所以對文化產業,如音樂、電影和戲劇等著作權,未來能加以保護。
由於大陸關稅較高,平均稅率為8.9%,台灣關稅稅率平均4.3%,因此陸方同意台灣享有每期較大幅度降稅。台灣貨品輸往大陸每期降稅5%,大陸每期降稅2.5%。以我方關稅稅率在15%以上貨品為例,共分三期降稅,首降為10%%,一年後降為五%,第二年後降為零。此外,ECFA早收清單中,自行車整車與零組件也獲得大陸同意納入。大陸的自行車關稅高達13%,納入ECFA早收清單後,台灣自行車銷往大陸,可望在2012年降為零關稅。但原已納入清單的航空貨運承攬業,卻意外落榜。現在拿不到的,以後還可以在半年內展開的服務業談判時再爭取。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到兩岸經合會是為處理與ECFA相關事務而建構的任務性、功能性的磋商平台及聯繫機制,
兩岸經合會第一次例會的成果
這次在台灣舉辦的兩岸經合會第一次例會,是屬於ECFA的後續協商,因此倍受兩岸關注。在2月22日中壢舉行了3天的第一次例會,在海基、海協兩會的架構下,雙方分別派出經濟部常務次長梁國新與大陸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進行主談,這是兩岸第一次副部長級同桌協商。
這次經合會最主要的任務是希望啟動ECFA後續貨品、服務業、爭端解決機制等3項談判,以及成立貨品、服務業、爭端解決機制與投資等4個工作小組,並檢討從1月1日迄今早收清單執行情況。
在3天的兩岸經合會首次例會結束後,兩岸各自表示對初次例會的結果表示滿意。我方首席代表經濟部次長梁國新表示,經合會底下的工作小組正式成立,貨品貿易、服務貿易與投資工作小組於3月中旬開始運作。換言之,貨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與爭端解決機制協議,雙方將於3月中旬首次進入實質協商。梁國新還提到,目前貨品貿易談判沒有規劃分期降稅,傾向一次全談完後再降稅,而首次談判時,我方會再次與陸方確認,農產品是否均納入保留降稅名單。而原來預定的工作小組,也將由貨品、服務業、爭端解決機制與投資等4個增加了產業合作與海關合作,共6個工作小組,至於金融業則包含在服務貿易工作小組裡。大陸國台辦則表示,希望雙方代表按照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的思路,妥善處理兩岸經濟關係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框架協議實施後出現的新問題,穩步推進ECFA後續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果,發揮ECFA對兩岸經濟共同發展的促進作用,推動實現兩岸經濟正常化、自由化。
至於產業界非常關心的兩岸產業合作,雙方在這次的例會中並未就產業細項做討論。而為何會爭取設立兩岸產業合作小組?梁國新表示,並非特別鎖定大陸十二五商機,而是希望透過兩岸產業互補性,共同創造雙贏,甚至一同開拓國際市場。另外一個倍受關注的議題,就是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的問題,梁國新表示,由於互設經貿團體議題兩岸都必須涉及到法規修正,因此體的管理機制、配套措施或核准標準等,還有兩岸進一步的溝通,目前可以確認兩岸都希望將這個部份納入優先議題來處理。
兩岸學者專家關於經合會的正反意見
兩岸經合會的第一次例會具有高度的歷史意義,因此兩岸專家學者紛紛就經合會的架構及發展提出了評議。
中華科技大學副校長李英明發表文章提到,由於兩岸經合會是在「摸著石頭過河」的意味下展開運作,因此必須設立的類似東盟的祕書處,並應進一步簽訂類似《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議》,以確保實施兩岸共同有效的優惠關稅。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科技經濟組顧問蔡宏明則表示,經合會例會台灣應有總體戰略,其認為,兩岸談判會通常會遇兩個問題:其一,是在兩岸缺乏協議的情況之外,兩岸經貿談判常因大陸打壓或以政治理由迴避,而受到阻礙;其二,是兩岸經貿談判議題是採「逐案委託」模式,海基會只能就受委託之特定單一議題,進行協商,無法全面處理兩岸經貿正常化所面對之各類繁瑣、多樣的經貿問題。因此,兩岸經合會可以使兩岸經貿協商機制「真正的正常化」,但政府應有一整體戰略,以利各工作小組後續各自協商。
上海浦東台灣經濟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盛九元,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兩岸經合會例會針對事先議題進行協商基本達到了成果。經合會的例會為兩岸經貿合作後續議題的選定、討論和解決建立了溝通模式,勢必為兩岸機制化協商的良好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和基礎。南開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曹小衡則表示,隨著兩岸經貿交流的日益擴大,兩岸產業界、財經界的不同利益主體均需要一定平臺進行交流和磋商。經合會所提供的磋商方式,使這種交流有了更廣闊的基礎和機制性的保證。
然而,對於兩岸經合會的成立,台灣內部仍有不同的聲音:前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向愷認為,兩岸經合會是台灣第一個跨國性的常設機構,但卻以空白授權、無須國會監督的形式運作。林向愷認為兩岸根本不該成立經合會,其理由為ECFA是具有兩岸特色的FTA(自由貿易協定),但簽署FTA的會員國若遇有紛爭會交由WTO處理,但兩岸若有爭議則是交給經合會,這儼然就是兩岸經貿「內地化」。台灣國際研究協會理事林健次認為,或許經合會在初期不會有太多功能或動作,但未來一定以因應兩岸事務密集交流等理由,會慢慢擴大權責範圍;他指出,兩岸共設經合會,猶如台灣和大陸弄一個「聯合國」,但對台灣來說,主權勢必會逐步遭到讓渡,尤其對台灣經濟主權,將帶來很大衝擊。清華大學社會所中國研究學程兼任助理教授洪財隆則在媒體上發表文章提到,兩岸經合會可說集行政(後續協議談判)、準司法(解釋協議與爭端解決協議生效前的爭端解決)與準立法(後續協議構成ECFA協議的一部分)三種角色於一身,如無適當調整與監督,未來勢必成為爭議來源。
盼兩岸經合會成為兩岸經貿良性整合的里程碑
對於兩岸經合會的組成,無論贊成、疑慮或反對,不可諱言,自ECFA的簽署乃至於兩岸經合會例會的召開,兩岸已進入一個更為實質的協商談判過程。在「先易後難」的協商原則下,兩岸經貿將不再只是單方面的「讓利」,而將逐漸進入寸土必爭的「換利」階段;隨著更大幅度開放陸資企業來台投資,投資也將由長期以來的單向便成雙向,兩岸之間透過經貿的整合,隨之而來的必定是資源的重新分配,更直接地說,是財富的重分配。因此,政府一方面在推動兩岸經貿整合的同時,必須也要開始思考如何照顧經貿整合中的弱勢者,包括台灣的中小企業,讓兩岸經合會真正成為兩岸經貿良性整合的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