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未分配盈餘稅率之芻議
立法院財委會在青年節前夕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之所得稅法66條之9修正案,企業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由10%上修至15%,並逕付二讀,且通過後100年實施,102年申報時適用;然而,調高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至15%,每年國庫只不過增加新台幣100~150億元稅收,對國家財政貢獻有限,但是這樣一個殺雞取卵的政策,卻對臺灣產業經濟的傷害成本將遠大於矯正效益;再者,先減公司所得稅再加保留盈餘稅,勢將造成馬政府輕稅政策的大矛盾,尤其不利於臺灣的全球招商政策。
文:林建山(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提高企業未分配盈餘稅率,是一個殺雞取卵的企業經濟政策,不但在懲罰工商企業的儲蓄能量,更要把臺灣企業永續發展的規模化與巨型化火種給捻熄,並不是一個值得稱賞與支持的新政策。
在吳揆的支持下,立法院財委會在青年節前夕初審通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所得稅法66條之9修正案,企業未分配盈餘稅率由10%上修至15%,逕付二讀,100年實施,101年分配盈餘,102年申報時適用。
財部支持調高 經部不同意
財政部長李述德支持本案,認為2010年營所稅降至17%,公司盈餘增加,若不予分配,對股東不公平,2010年既已促進經濟發展,2011年應該把盈餘回饋給股東,後續財政部還會修訂所得稅法第66條之6、73條之2、102條之3,重新計算可扣抵稅額,做為配套,以敦促企業提高盈餘分配比率,用加薪或發放股利方式,讓員工與股東共享經濟成長果實。而祇要公司將盈餘轉增資為股本,即不必擔心被課稅,應不影響企業籌資。
但經濟部認為,保留盈餘形同是企業的儲蓄,企業未分配盈餘之加徵率提高為15%,會降低投資意願,尤特別不利於中小企業的營運,當經濟景氣波動變較大時,唯保留盈餘存量足夠的企業,相對較能對付衝擊;因此主張,未分配盈餘在資本額1/2以內仍加徵10%,超過資本額1/2以上的部分乃予加徵5%,讓企業有充足資金可用。唯財政部以對每家公司的未分配盈餘一一計算是否超限,稽徵成本過高,而不表贊同。
依現行法制,對於企業的儲蓄,不同部會管轄的法律,各有不同規範,負責促進發展國家企業經濟的經濟部,在主管的公司法第239條第一項、第232條第二項、第241條第三項「以法定盈餘公債撥充資本者,以該項公積已達實收基本50%,並以撥定其半數為限。」是今天政府規範企業保留盈餘水準的法源,也是替企業儲蓄把關的條文,設定一個天花板,讓公司不致胡亂花費企業儲蓄;但是負責充實政府財政、增加稅收的財政部,在主管的所得稅法第五節、第六節,及其114條第二款之罰則,是為企業儲蓄設定了總量上限,凡企業儲蓄超過實收資本二分之一者,必須強制分配,則主要著眼在於杜絕企業之規避稅負,增加政府稅源。
傷害產業經濟遠大於矯正效益
事實上,當初營所稅降至20%的立法意旨,在讓租企業稅負擔透明化,及提升國家租稅競爭力;後以產業創新條例取消多項租稅減免,只剩下100億元研發扣抵,乃進一步調降營所稅率到17%,以增進企業投資誘因,提升國際競爭力,兩次降稅都不是為了要回饋股東和員工。何況,企業的未分配盈餘就是現金,公司要周轉快,就必須要有現金流,否則經營容易出問題。企業保留盈餘加徵稅率調高,對產業經濟的傷害成本將遠大於矯正效益;先減公司所得稅再加保留盈餘稅,勢將造成馬政府輕稅政策的大矛盾,尤其不利於臺灣的對外全球招商政策。
就臺灣現下產業經濟態勢看,馬總統執政三年前後,全國公司企業家數由60萬家至二月底計減少2%而為58.7萬家,總資本則由1.8兆元略增4.53%為1.87兆元,但平均每家公司企業之規模僅為3.2千萬元,相對於先進國家企業,顯然極為遜色。若以目前國內全體企業的未分配盈餘總額,計僅3,000億元,占總資本之比率看,則臺灣企業的平均儲蓄率不過1.59%,與先進社會之平均儲蓄率10%以上者,不可同日而語。這也是今天臺灣企業經營融資槓桿偏高,自有資金不足,國際財務競爭力偏弱的極重要原因。
在全球化競爭上,非社會主義經濟的歐美、日本法制,都沒有針對企業保留盈餘作過剛性的上下限框束規制;但是在臺灣,卻一直存有許多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條規,拘束企業的自由市場活力與耐力,包括民法繼承篇諸子「應繼份」之代代強制瓜分,以至在公司法、所得稅法,設有累積盈餘超過50%者強制分配之條規,使得臺灣企業規模必然零細化,而更不可能成為國際級甚至是世界級企業的規模與架構,當然也就更難以成為可國際營運競爭的百年永續大企業了。
企業未分配盈餘稅課之加徵,祇見國庫稅收與繳納效率,完全不計對企業成長的變相懲罰,更不考慮臺灣企業之應該大型化與資本密集化。臺灣企業要有未分配盈餘,是為了擴大投資、為了前瞻成長茁壯而準備;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就是因為企業舉債太高,償債能力問題所導致;企業若沒有累積的資金,就無力研發創新,特別是正在成長的新興產業與企業,被迫將盈餘全數分配,必會長期動搖整體的經濟發展動能。
調高加徵率 影響企業永續發展
財政部估算,調高未分配盈餘加徵稅率至15%,每年國庫只不過增加100~150億元稅收,對國家財政貢獻有限,但是這樣一個殺雞取卵的政策,卻會對臺灣企業經濟之永續發展,造成深遠影響。主政者當然必要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