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面臨的經營管理危機及如何建立危機的應急處理機制
文:袁明仁
壹、前言
目前的宏觀經濟環境是全球化、買方市場、投資過度、生產能力過剩,在這樣的宏觀經濟環境下,現在企業的經營環境比10年前複雜2.5倍;企業競爭強度比10年前增加3.3倍;企業的平均壽命是10年前的20%;企業的平均利潤率逐年遞減10%。
根據財富雜誌預測,美國企業在全球化、買方市場、投資過度、生產能力過剩這樣的宏觀經濟環境下,68%在第一個5年內倒閉;19%可活5∼10年;只有13%可活過10年。財富雜誌同時預測,美國每年新增企業50萬家,在這樣的宏觀經濟環境下,1年內倒閉的占40%;5年內倒閉的占80%;10年內倒閉的占96%;只有4%活過10年。
根據日本的研究機構預測,日本企業在全球化、買方市場、投資過度、生產能力過剩這樣的宏觀經濟環境下,10年壽命的只有18.3%;20年壽命的只有8.5%;30年壽命只有5%!
在這樣的宏觀經濟環境下,大陸45.2%的企業處於一般危機狀態;40.4%的企業處於中度危機狀態;14.4%的企業處於高度危機狀態。大陸全國工商聯公佈的《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報告》藍皮書顯示,大陸每年新設立15萬家民企,同時每年關掉10萬多家,有60%的民企在5年內破產,平均壽命2.9年。即便在民營經濟發達的浙江,狀況也不樂觀。浙江省中小企業局發佈的《浙江中小企業發展報告》顯示,浙江每天約有240家民營企業註冊登記,但每天也有130家企業註銷關閉,存活率僅45.83%。
同樣的,台商與大陸民營企業相比,其處境並沒有比較好。近年來台商企業接二連三地陷入各類危機之中,例如:員工罷工、工廠火災、訂單急速下降、人身安全、客戶抽單及轉單、員工自殺、產品安全、反傾銷、工資調漲、缺電、環保、節能減排、挖角、缺工、關廠、知識產權侵權等。
如果用一個詞來形容台商企業危機的現狀,那就是“危機四伏”。對待危機,台商必須摒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用“系統調理”的理念,進行系統管理,這樣才能堵住危機源頭,或在危機來臨時,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損害。
企業危機不僅關係到企業自身的發展和存亡,而且往往涉及到台商的整體形象。加強危機管理工作,已經成為台商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必須認真對待的重大課題。企業應提高對危機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增強社會責任感,高度重視和加強企業的危機管理工作,把危機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危機預防及處理的SOP,不斷提高危機防範和危機化解的能力和水平。
貳、台商面臨風險和危機的高發期
從目前的形勢看,台商正面臨著風險和危機的高發期。做出上述判斷的理由有三:首先是自身問題,台商沒有具備充分必要的條件而急於加速發展,自身的不足就暴露出來;其次是大陸法制環境越來越完善,既為台商企業創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也對台商企業規範經營提出更高的要求,部分台商企業沒有充分認識和真正適應,還是按照以往的經營理念及做法在經營企業,「導致以前習以為常的」
問題,現在成了大「問題」;第三是包括消費者和企業員工在內的權益意識高漲,部分企業因對員工及消費者權益重視不夠或處置不當而產生危機。
根據台商危機發生來源的不同,可以將台商企業危機概括為「4+1+4」模式,即4種「自殺性」危機、1種「他殺」性危機及4種「天殺性」危機。
4種「自殺性危機」,是指由於企業內部原因而導致的危機,包括因股東內部不合或高階主管內鬥而導致公司發生經營危機;由於產品或服務有質量或性能問題及缺陷而產生的產品危機;由於市場環境變化或企業自身營銷能力下降而產生的市場危機;由於投資決策錯誤、併購失誤、環保、工安事故、土地、債務、供應或人事行政及財務等管理方面的原因而導致的管理危機。
一種「他殺」性危機是指因競爭對手的打擊而導致的危機。4種「天殺性」危機是指因企業無法掌控的外界因素所導致的危機,包括因媒體曝光或報導失實產生的媒體危機;因遭遇政策調整或法律障礙導致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性危機;因自然災害或戰爭或金融海嘯、日本大地震及海嘯等不可控的危機;以及因政府要求企業搬遷導致的危機。
?、台商面對危機處理不當的問題
台商企業在危機發生後,往往採取的是消極的處理方式。常見的表現形式有:速度緩慢,延誤了處理時機;對待媒體不理性,把媒體當敵人;沒有專門的危機處理小組和應對計畫,顧此失彼,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願承擔責任,一味辯解,失去民心;對政府依賴心過重,總指望政府出頭,或走向另一極端,不與政府積極溝通,沒取得政府支持;心存僥倖,處理危機不徹底,埋下隱患。
企業危機若處理不當,會對企業造成重大打擊。因此,面對危機頻發的環境,企業危機管理能力的高低已經成為台商企業能否做大做強的一個重要因素,台商如何建立健全且適合中國國情的企業危機管理機制也成為當務之急。
肆、台商面對危機管理的目標及原則
一、實現危機管理的總體目標
企業開展危機管理,應努力實現以下總體目標:
1.有效控制風險,避免危機發生;
2.確保企業不因危機而遭受重大損失,避免企業破產;
3.確保企業戰略安全實現,維護企業形象;
4.確保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二、台商面對危機管理的原則
危機管理,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針對企業可能面臨的或正在面臨的危機,進行危機預防、危機處理和危機恢復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動。台商企業進行危機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預防第一的原則:危機管理應重視危機的預防,針對導致企業發生危機的重要因素,在組織機構、機制、制度上採取措施,通過事先的風險防控,避免重大危機的發生。
2.高層重視原則:危機管理工作必須有企業高層的重視才能切實加強,一旦出現危機也只有高層齊心協力才能妥善處理。危機管理必須從高層做起。
3.全面管理原則:應在企業全體人員之間、在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經營過程中樹立危機意識,培育良好的危機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危機管理體系。
伍、台商如何建立危機的應急處理機制
在突發危機的應急處理機制方面,建議台商企業根據自身的特點和可能發生的危機類型制定處理方案,明確危機發生時的行動指南,並提出解決方式與步驟。
以下是對台商建立應急處理機制,及時化解危機,減少企業損失的建議。
1.當企業一旦遇到危機,能夠參照危機處理方案中的指示維持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危機化解。危機處理方案主要包括:危機處理小組、危機處理程序、危機調查內容、危機處理對策、危機溝通辦法、危機發生後企業權力分配和交接等內容。
2.企業在進行危機化解時應遵循以下處理要則:
(1)快速反應。危機處理必須快速有效,危機發生時,企業必須以最快的速度設立危機處理機構,配備專門人員,分工合作,迅速進行處理。
(2)主動面對。企業應主動面對危機,採取積極措施,認真面對媒體和公眾,掌握對外消息的主動權,避免危機不斷擴大。
(3)整體利益考量。在危機處理過程中,企業整體利益要高於企業局部利益,為了維護整體利益,必要時要果斷放棄局部利益。
(4)尊重公眾的利益和感受。公眾的利益和感受在危機事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危機處理必須重視和尊重公眾的利益和感受。
(5)真誠坦率。企業在危機發生後,企業應以真誠坦率的態度面對媒體和公眾,公佈事實真相,企業不能以資訊優勢和專業優勢掩蓋事實真相、欺騙媒體和公眾。
(6)統一對外。在危機處理過程中,企業要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一個聲音對外,宣傳口徑一致,避免對外言論出現矛盾或存在差異。
3.在危機發生初期,企業應及時採取措施,避免危機進一步擴大,防止危機爆發。危機爆發的信號和主要表現是:銀行催貸或停貸、公眾過度關注、輿論炒作、供應商和經銷商催款、資產查封和帳戶凍結、企業負責人或高級管理人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司法介入等。
4.企業應與政府有關部門、台辦、台商協會、媒體、員工、最終用戶、供銷商、銀行等債權人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危機發生後,應與他們及時溝通情況,取得理解和支援。
5.必要時,企業可根據《企業破產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或破產重整,以避免企業財產遭到查封或先予執行,使企業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活動。
6.企業危機發生後,應充分注意現金流量,必要時應及時果斷對企業資產進行重組,收縮投資規模,以保證足夠的現金流度過危機。
7.企業應重視和加強危機恢復工作,及時對危機處理情況進行總結,對危機管理制度進行修正和改善,進一步健全危機管理機制,儘快恢復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能力和活力,提升企業品牌和公信力,努力把危機化解變為企業再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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