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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01.12.15

<資訊交流>

大陸「十二五」規劃下兩岸文創產業合作思維

在中國大陸十二五的計畫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將中國大陸從「世界工廠」轉型為「世界市場」,在全球皆強調環保與綠能的同時,中國大陸亦設定「穩增長、調結構」的總體發展方針,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對此,文化產業作為新興產業,以創意為源頭,內容為核心,整合科技帶動發展,是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最可持續發展的產業,因此也被期待為帶動下一波經濟成長動能的重要產業。對此,本文將探討近日中國大陸對於文化產業的重要政策扶植措施,並展望兩岸文化產業的合作方向。

文:柏翰(資深媒體工作者)



中國大陸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

在中共十七屆六中全會當中,即對文化產業發展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到2020年時,文化產業將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對此,近日大陸文化部部長蔡武發文表示,要加快推動文化產業跨越式發展,已明確設定發展策略,以達到 2020年時將文化產業發展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促使文化產業將不僅是轉變經濟模式的重要支力點,更將創造新的增長點,帶動中國大陸的經濟現代化朝向新的發展。

對此,大陸文化部預計出台相關配套政策,以完善文化產業政策體系。不僅在國營事業方面,預計將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大型文化產業,在市場上扮演主導角色,另外一方面,也將加強扶持、引導、規範民間資本進入文化產業,對於民營的文化產業給予專案評審、資金扶持、人才引進、投融資、稅收優惠、獎勵表彰、土地使用等優惠與扶助,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新興文化骨幹企業,擴大文化消費,為產業發展增加內生動力。對此,在國家力量支持和扶植下,將有利於文化出版、數字出版、文化傳媒、影視動漫、網路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包括博瑞傳播、中南傳媒、粵傳媒、華誼兄弟、光線傳媒等事業,都將受惠於政策的扶持而可望有所成長,隨著各項扶持政策的持續出臺,中國大陸文化產業可望迎向「黃金時代」。

大陸「十二五」期間將強化文化科技產業的自主創新

在相關配套政策當中,以文化科技的發展最受重視,今年九月大陸文化部出台了《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畫》),強調「科技創新是文化發展的重要引擎」,預計增強文化和科技的相互促進作用,提高科技對於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的功能,促進文化科技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與科技競爭力。對此,大陸文化部在十二五期間將實施8至10項國家級科技重點項目,重點培育20個文化科技企業,認定20家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從輔助相關企業進行關鍵性技術與核心技術研發下手,加強包括數位技術、網路技術、資訊技術等相關技術,以提升文化產業的服務品質與內容創新,在數位化生產與網路化傳播方面,推動發展遊戲、動漫、網路文化、數位文化服務等新興文化產業,讓文化內容可以透過與技術的緊密結合,進一步豐富文化表現形式,從而培養一批具有創新能力,推動文化科技創新,以數位化生產和網路化傳播為主要特徵的新興文化產業。

換言之,在十二五期間,中國大陸文化部的首要目標在為文化科技產業提供基礎發展條件,同時也培養文化科技人才,健全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文化創新體系,提升文化科技產業的規模與品質,以期開展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科技產業。

品牌的經營將成文創產業的發展關鍵

除了文化與科技的結合以外,中國大陸文化產業也迫切需要發展品牌的獨特性,發揮品牌的效應,如同台灣的法藍瓷或是琉璃工房都已經發展成國際性的文化產品,經營國際性的品牌與口碑,將是決定中國大陸文創產業發展的關鍵要素。

在今年五月於深圳文博會上所發佈的首部關於中國大陸文化品牌的藍皮書《中國文化品牌發展報告(2012)》即指出品牌的重要性。該書主編、中南大學中國文化產業品牌研究中心主任歐陽友權強調,文化產業的核心競爭力在於文化品牌,對於中國大陸的文化產業來說,必須要讓文化品牌的經營成為發展文化產業的強勁引擎,此報告書中以經濟體量、年度業績、業界聲譽、社會影響和品牌價值來綜合評選文化品牌,顯示出文化產業在經營品牌時所必須考量的多元要素。

針對中國大陸要扶植文化產業成為「十二五」時期的支柱性產業的產業發展特徵,歐陽友權即認為文化品牌的經營非常重要,當打造文化品牌時,創意是關鍵,品牌的經營必須要擺脫對文化資源的過度依賴。其次,「差異化」也是重點,要能夠在市場中找到品牌生長的空間,就要避免與其他品牌產生同質化的狀況;第三,要培養龍頭企業,避免文化產業都是只是小規模的企業,強化核心競爭力。最後,文化產業與科技的結合也是發展方向之一,包括文化產品的技術化、數化位、網路化、和資訊化等,讓文化產業充分與現代科技結合。以此加強文化產業的現代化和市場化程度,拓展文化產業的國際化市場。

兩岸文化產業進入貿易合作協議階段

有鑒於兩岸對於文化產業的高度重視,目前兩岸對於文創產業的交流及合作也已經開始有所共識。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今年九月來台在台北學學文創參加「兩岸文創產業交流座談會」即指出,兩岸文創產業可以截長補短、互相借鏡,兩會年底前將簽定ECFA後續服務貿易協商時,應考慮納入文創產業。對此,海協會副祕書長馬曉光也認為,兩岸的市場障礙仍是目前兩岸民間文化交流所面對的根本問題,建議可透過官方平台,交由兩會協商,若無法立即將文創產業納入服務貿易協議,亦可另外簽訂文創合作協議保障,以確保兩岸文創產業的合作與交流。

事實上,目前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後續的服務貿易協商乃持續洽談中,可望在今年底順利完成。其中,文創、物流、醫療美容、金融服務業可望列入優先開放項目。文創產業中,包含流行音樂、動漫、電影院、經紀等,都能夠列入開放清單中,屆時兩岸在文創產業方面的合作與交流將能有好的進展。除此之外,在十一月底甫落幕的第2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中,兩岸也建立共識,就新興產業重疊部分優先進行合作,擬從大陸「十二五」等多項重點產業中相互重疊部分優先進行,包括生醫、綠能及文創等3領域都將是重點項目,而文創產業乃是首度入列。

然而,兩岸文創產業的交流與合作究竟應該要如何具體進行?雙方仍未有定論。包括對文創產業的定義為何?以及具體的合作項目究竟會是哪些?仍然需要進一步進行協商。對於文化產業來說,臺灣所看好的是中國大陸廣大的文化消費市場,而中國大陸則期待能招商引資,需要臺灣文創產業提供借鏡的是相關文創產業的發展技術,包括數位內容或是產業相關設計等。對此,2010年兩岸簽署ECFA的同時,亦簽訂「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對文創產業的創意權益,已經建構了初步的保護框框,而今年8月兩岸所簽署的「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會議中,兩岸代表更強調將加強文創、教育等領域的交流互訪活動。接下來兩岸將就服務貿易展開一連串的協商,針對文創產業,若是能夠在相關交流與合作方面建立起相關投資保障與合作協議,將對兩岸文創產業合作產生正向的影響。

展望兩岸文化產業的合作方向

整體而言,在中國大陸積極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強調文化科技與品牌建立的同時,兩岸可望積極推動文創產業的合作,共同打造具有特色和原創性的知名品牌。從歷屆及今年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當中,可以歸納出幾項兩岸所共同重視的文創產業合作方向:首先,針對出版、影視製作、文化遺產、文化藝術等文化產業,營造有利於兩岸文化交流的政策環境;其次,推動實現兩岸民間文化團體互設辦事機構,建立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交流平台;第三,在出版產業方面,落實兩岸知識產權保護合作協定,建立出版物貿易與版權貿易,共同推動刊物進出口平台、加強數字出版新興產業的合作與人才培養,同時也共同開拓海外華文市場;第四,加強兩岸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機制化交流合作,增進兩岸影視創作人才經驗交流。預計兩岸將以這四個方向為基石,開啟文創產業的合作。

然而,值得注意地是,兩岸在文創產業的合作上,仍面臨若干尚待克服的問題:包括中國大陸對文創產業的審批透明化問題、智慧財產權的保障問題、兩岸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的問題,以及兩岸專利競爭的問題等等,都是兩岸文化產業合作所必須正視的現實問題。兩岸文創產業要如何在互信、互惠的基礎上逐步加強合作,營造健全的投資環境,將是兩岸落實文創產業合作所不可忽略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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