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文創產業
本文從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角度,回顧中國大陸在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上的發展過程,並透過探討中國大陸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上的發展特色與重點,展望中國大陸在文創產業上的發展利基。
文:柏翰(資深媒體工作者)
近年來,中國大陸日益重視與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發展。今年六月,兩岸在台灣共同舉辦了一場「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論壇」,針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和合作願景進行探討,主題涵蓋甚廣,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評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產業化與市場開發,以及從文化、休閒、旅遊等視野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另外,也討論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行為主體創新、非物質遺產保護與開發的可持續性問題,並就上海與台北非物質遺產保護與開發的歷史、現狀、與未來進行討論。
其中,有關非物質遺產保護與開發中的政府、企業、和市場關係,是此議題的關鍵,也將影響非物質遺產保護與開發的發展,有鑒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乃是文創產業的重要一環。對此,本文將從文創產業的發展角度,回顧中國大陸在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上的發展過程,透過探討中國大陸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上的發展特色與發展重點,展望中國大陸在文創產業上的發展利基。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視是國際趨勢
從20世紀下半業以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逐漸成為一個國際重視的議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此開展了各項計畫,並在2003年10月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為關於非物質遺產保護的重要的國際公約,其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定義為,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根據此公約,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五個方面,一是口頭傳說和表述,二是表演藝術,三是社會風俗、禮儀和節慶,四是有關自然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五則是傳統的手工藝技能。制訂此公約的目的在於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並尊重有關群體、團體和個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在地方、國家和國際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相關鑒賞的重要性意識,也要開展國際合作並提供國際援助。非物質文化遺產經常也被看作是「活著的人類」,意指那些在非物質遺產某一方面具有極高造詣的人,以鼓勵他們把自己所掌握的知識和技巧傳授給年輕的一代。
自2001年5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巴黎宣布第一批「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單以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每兩年即宣布一次國際「代表作」,每個國家每次可以確認一個項目。而評選的標準有二,其一為具有傑出且獨特的文化代表性,意即對於促進文化多樣性具有特殊價值;其二為則是具有需要保護的緊迫性與價值性,特別是因為面臨社會變革等因素,若缺乏保護則將消失的文化藝術形式,以此建立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標準性、公正性和價值性。
大陸政府開始積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基於此,由於中國是一個富有深厚文化傳統及底蘊的國家,因此,近年來也致力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在2004年8月,大陸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中即批准了關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決定,是世界上第六個遞交批准書的國家。然而,事實上,中國大陸早已開始推動相關文化保存的工作,在相關的立法方面,大陸國務院在1997年即頒布了《傳統工藝美術保護條例》,2003年1月擬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法》草案,開始推動「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在全國各地展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建立相關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為進一步借鑒公約的基本精神,2004年8月大陸也將法律草案名稱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2005年5月,中國大陸率先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在2008年6月、2010年6月陸續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截至2011年11月,中國大陸已公告共有非物質文化遺產近87萬項,其中,有29個項目進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有七個項目進入「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至於進入國家、省、市、縣四級非物質無化遺產名錄的的項目更有七萬項,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可以說是相當豐富多元,充滿發展的活力。
在2005年大陸國務院所公告的《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當中,顯示了中國大陸於保護中華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高度重視。在這份意見中,強調隨著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的快速物質發展,加強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是刻不容緩的現實,而維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重點包括要建立國家級和省、市、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體系,逐步形成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使珍貴、瀕危並具有歷史、文化和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並得以傳承和發展,整體的發展方針是「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
大陸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則,是「以政府主導為主、以社會參與為輔」,形成政府與社會的合力,也就是說,大陸中央政府要求地方政府,要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納入重要工作議程,將保護工作列入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廣泛吸納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開展保護工作。整體來說,中國大陸以政府為主導力量,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以文化部為首來建立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暨聯席會議制度,一方面統一協調解決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另外一方面,也整合專家意見,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專家諮詢機制和檢查監督制度。同時也強調對青少年的傳統文化教育,以此為建立民族與國家文化認同的基石,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展示和普及教育活動。
大陸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非常重要的資產
目前中國大陸國務院所公布的國家級非文化遺產共分為十類,包括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體育遊藝與雜技、傳統美術、傳統技藝、傳統醫藥與民俗等。其中,有29項個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包括崑曲、古琴藝術、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以及中醫針灸、京劇、水密隔艙福船製造技藝、活字印刷術、維吾爾族麥西熱甫等,其中,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四批列入名錄的76個專案當中,中國大陸所申報更高達22個專案,目前中國是世界上入選項目最多的國家。
其中,崑曲在2001年即入選聯合國第一批「人類口述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使中國大陸在2001年即成為首批獲此文化殊榮的19個國家之一。擁有600多年崑曲,發源於蘇州,被稱做是「百戲之祖,百戲之師」,影響中國大陸包括晉劇、蒲劇、上黨戲、湘劇、川劇、贛劇等各地方的傳統戲劇,本身的表現方法具有極高的技巧,需要結合唱、念、做、打(舞),許多其他戲種的演員也多學習崑曲以提高技巧與底蘊,由於其歷史雖久但少隨時帶而有所變化,多保留傳統戲曲特點,因此被稱做是「活化石」,18世紀起,崑曲因為過於繁雜與文雅,呈現衰頹趨勢,目前有江蘇省蘇崑劇團、江蘇崑劇院、上海崑劇團、浙江京崑藝術劇院、北京北方崑曲劇院、郴州湖南省崑劇團6家崑劇專業藝術團體,以及浙江永嘉崑曲傳習所,如何創造崑曲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產值與整體經濟與社會文化效益,是中國大陸在發展文創產業時也同時所關注的重要課題。
大陸非物質文化遺產將創造新的產業形式
中國大陸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蓬勃發展,可以歸功大陸國務院對於非文化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視與強調。透過建立「國家級非文化遺產」名錄,將各地富有文化保存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鉅細靡遺的整合起來,鼓勵各地方政府積極發覺各地的文化特色,建立起相關可被列入文化遺產的完整名冊,這對於中國文化產業的發展來說,可以說是建立其文化底蘊的基礎。如何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相關文創產業或是社會企業模式,以保存、維護、發展、弘揚相關中國大陸非物質文化遺產,將是中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潛能與契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