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議題§(十五)卡、汽車輪胎產業

(十五)卡、汽車輪胎產業:

關稅:依據烏拉圭回合決議,關稅原則分四年五次調降,降幅至少達三分之一。

非關稅:無。

§談判之重點§(十五)卡、汽車輪胎產業

我國卡車、汽車輪胎業競爭力薄弱,關稅稅率調整原則基本上遵從烏拉圭回合之決議,即以四年五次調降三分之一為原則,惟經與各國雙邊談判後,我已同意縮減調降時程(即入關後X+2年),由現行稅率一五%,調降至10%。

§產業影響評估§(十五)卡、汽車輪胎產業

國內卡、汽車輪胎相較其他國家先天發展環境不良(部分主要原料如生膠、鋼絲簾布等國內無產製,必須進口,增加成本負擔,且輪胎產品品牌建立極為困難,致售價低,利潤極為微薄),且國內市場狹小,與進口品相較,競爭力極為薄弱,經營困難。
近年來卡、汽車輪胎進口關稅遽降十五%後,進口輪胎已迅速侵佔國內市場(進口輪胎佔國內市場比例已由原先之十%迅速增加至五十%)由於輪胎工業為正要之民生工業,亦為國防工業,為維持輪胎工業之存在,卡、汽車輪胎稅率已無調降空間,國內將無法保有輪胎工業。

§政府因應措施§(十五)卡、汽車輪胎產業

應進一步適度調降相關原料稅率,以協助降低生產成本,增強競爭力,減少進口胎侵佔國內市場之衝擊,並同時鼓勵拓展外銷,維持產業發展。
加強輔導業者改善製程,推動自動化生產,並培育產品設計開發人才。
建立市場與技術資訊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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