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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
依據烏拉圭回合決議,關稅原則分四年五次調降,平均降幅∼少達1/3。 |
非關稅: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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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則分類 |
日用品種類 |
現行名目稅率 |
各國要求 |
入會後調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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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品種類繁多,例如印刷、鞋子、珠寶、玩具及教育用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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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
教育用之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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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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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印刷品 |
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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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
皮鞋 |
七.五% |
美國要求我國約束在現有稅率上。 |
美國為我國鞋類主要輸出國,民國八十六年我國輸∼美國之鞋類佔全部出口之三十%,預期將維持在現行稅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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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鞋類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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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材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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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
珍珠、紅藍寶及鑽石等貴重金屬 |
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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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二○○○年降為零稅率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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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寶石 |
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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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
玩具用品 |
五∼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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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二○○○年降為零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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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日用品出口無須簽證,關稅已遠低於各對手國,故加入WTO後,自由化結果,可降低進口原料之成本,將有利於外銷之日用品工業及國際市場之拓展。 |
加入WTO後,因市場開放,銷業者擔心製鞋、文具(鉛筆、原子筆)等日用品內對本地生產者造成衝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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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限制大陸之成品鞋及文具(鉛筆、原子筆)等日用品進入國內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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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業者提升設計能力、開發高附加價值及低環境成本之產品,以擴大市場佔有率及強化競爭能力。 |
以相關專案輔導產業發展,改善業者經營體質及生產製程合理化、自動化,促進產業升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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