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議題§(十九)污染防治工業

  1. 對污染防治設備而言,經證明用途屬實者為「零關稅」。加入WTO組織後,國外產品進入台灣市場並無關稅方面之障礙。
  2. WTO同意各會員國實施「不可控訴之補貼政策」,即同意對舊有之生產設施改進可給予二○%的經費補貼,以協助舊有之生產線符合新的環保法規。

§談判之重點§(十九)污染防治工業

由於我國目前對國外污染防治設備產品採「零關稅」,故加入WTO後國外產品進入台灣市場並無關稅方面之障礙。而我國污染防治設備產品進入他國時,根據加入WTO之基本原則,未來我國成為WTO會員時,他國亦將分四年五次對我國產品採降低關稅之措施。如此,對我外銷有利。
WTO同意各會員國實施「不可控訴之補貼政策」,我國正研擬此一政策運用於我國產業之可行性。倘善加利用此一輔導措施,可減輕業者購置污染防治設備之成本。同時,亦可促進污染防治工業之成長。
業者之看法:業者希望對污染防治設備工業成立推動小組,以進行下列措施:
(1)鼓勵業者自行研發

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投資抵減等租稅獎勵措施,鼓勵業者研究發展、引進技術、自創品牌。

將具有發展潛力產品列為主導性新產品,由政府補助經費,獎勵業者研發。

協助業界建立專利及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及運用,以落實研究成果。
(2)技術發展與應用

利用科技專案計畫發展關鍵性技術,移轉業界使用。

加強發揮國內研究機構功能,並配合適當融資等措施,以協助業界引進技術。
(3)人才培訓

建立污染防治設備工業設計人才培訓計畫。

加強公民營企業、研究機構及大學之人才交流或建教合作。

針對實際需求,配合勞委會職訓局實施技術人員訓練計畫。
(4)品質提升

推動「全面品質提升計畫」、「工業產品CE標誌輔導計畫」,以輔導業者提升品質。

推動ISO 9000系列國際品保制度,建立國際優良產品形象。
(5)市場開發
加強業者技術及行銷能力,擴大其在公營事業、公共建設所需之國內污染防治設備市場佔有率。
加強對財團法人及公會有關國外市場資訊蒐集之經費補助,組團參加國際性機械專業展覽會,並協助業者拓展國際市場。

推動業界成立策略聯盟建立行銷及售後服務網。

以優惠融資、投資抵減等措施,獎勵業者購置污染防治機器設備。
(6)加強業界合作關係
建立中衛體系,促進上中下游合作關係。
鼓勵設備製造廠商進行策略聯盟,降低成本,共同拓展海外市場。
加強產業公會功能,蒐集產業資訊,以掌握產業狀況。

§產業影響評估§(十九)污染防治工業

發展策略
(1)利用重大環保工程計畫之投資及參與,培植國內工程能力。
(2)輔導業者提升研發能力。
(3)健全市場秩序及增加市場需求,提供業者商機。
(4)輔導業者建立設備資訊交流。
(5)輔導提升品質及建立品質認證制度。
(6)加強培植各類環保人才。
(7)加強推動廢棄物資源化工作。

輔導措施
(1)利用重大環保工程計畫之投資及參與,培植國內工程能力。

充分利用亞太營運中心及公營事業環保計畫,加速環保公共工程技術引進,培植國內業者工程能力。

利用國內重大環保工程建設,進行工業合作(OFFSET),利用外商在國內尋求合作伙伴,創造新產業、新商機,以引進國外關鍵性技術,並協助環保事業之技術在國內生根及設備國產化。
(2)輔導業者及研究機構提升研發能力

配合經濟部科技專案之成果,擬定污染防治設備工業輔導計畫,研究開發新技術,並加強移轉環保業者採用,提升其技術能力。

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計畫及傳統工業升級計畫,加速關鍵性環保技術或設備的開發。
(3)健全市場秩序及增加市場需求,提供業者商機

鼓勵公營事業或民間大企業參與投資或領導推動具較高技術、高風險、大投資之環保公共工程。

運用「工業污染防治技術輔導計畫」、「工業減廢示範輔導計畫」等專案,積極協助工廠改善污染,加強推動減廢工作,並配合環保單位區域性或行業別管制方案之執行,增強市場需求,開拓業者發展空間。

積極輔導工廠改善污染,規劃農地釋出供工業及環保用地,帶動國內市場需求。

藉長期低利貸款、租稅減免獎勵措施,協助廠商設置污染防治設備,提高投資意願。

政府及公營事業之環保措施採購招標應力求公平競爭,許多環保公共服務事業(如垃圾清運、焚化爐等公共設施)宜加速開放民營。

將污染防治工業列入十大新興工業之一,除低利貸款、一般及特別租稅獎勵外,對其設廠計畫應協助有關單位參與政策性投資,以及優先提供工業區用地。
(4)輔導業者建立設備資訊交流

輔導污染防治相關公會建立污染防治工業資訊網路,及宣導推廣。

辦理國產污染防治設備調查,建立環保事業、產品、技術及市場資訊資料庫,提供產業界參考。
(5)輔導提升品質及建立品質認證制度

推動國產環保設備品質審議制度,以期能讓國產污染防治設備產品以接受測試,認証其品質與性能狀況,使優良產品能得到認可。

建立污染防治設備國家標準。

依據「環境保護工程業管理規則」輔導廠商登記以健全污染防治產業之發展,並辦理評鑑以提升技術水準。
(6)加強培植各類環保人才

加強培養環保相關科技人才。

輔導業者參加環保專責人員訓練以取得專業證照。
(7)加強推動廢棄物資源化工作:輔導事業廢棄物資源化廠商申請環保標章,並由公營事業及政府公共工程推廣採用該產品。

§政府因應措施§(十九)污染防治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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