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議題§(三)機車產業

(三)機車產業:

關稅:依照烏拉圭回合決議,關稅平均降幅至少達三分之一。
非關稅:
(1)已開發國家於TRIMs生效後二年內(一九九七年年底前)撤除自製率限制;開發中國家自TRIMs生效後五年內撤除自製率限制。

(2)自動出口設限措施限期撤除,尚未採用此措施者不得再採用。目前執行中的自動出口設限措施定於一九九九年以前全面撤除。

§談判之重點§(三)機車產業

關稅稅率之調降應考慮上下游的平衡、業者之國際競爭力,以及各國相對產業之關稅稅率,採逐步調降,俾給予業者調適空間。
配合烏拉圭回合談判決議事項:
(1)關稅於加入WTO後,依現行關稅稅率分四年五階段調降。
(2)加入WTO後,取消進口地區限制。
(3)入會時取消自製率之限制。

§產業影響評估§(三)機車產業

由於我國環保排放污染標準嚴格,進口機車並不易進入我國市場。
取消自製率:經查訪機車製造廠認為,開放零件對外採購,可降低業者之生產成本;但零件製造廠則認為,將對其營運造成衝擊。
目前仍須政府協助解決擴廠土地、勞工不足、人才培訓與大陸半成品進口等問題。

§政府因應措施§(三)機車產業

機車業者已有的認知:
  1. 國內市場成長有限,且競爭激烈,必須外銷以擴大生產規模。
  2. 為增加外銷競爭力,必須降低成本,提昇品質,並建立自有品牌。
  3. 為永續經營,必須獨立自主,創新發展。
機車業者已有的準備:
  1. 設備更新與自動化。
  2. 關鍵零組件之國產化。
  3. 研發能力之強化。
  4. 在國外建立行銷基地。
加入WTO後影響:
  1. 我國機車業者與日本合作關係必須調整,建立我業者之自有品牌與國際行銷能力。
  2. 面臨與日本機車在國際市場上直接競爭。
  3. 機車業者必須加速外銷與擴大外銷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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