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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烏拉圭回合談判之規定,自一九九五年至二OO五年,針對鋼鐵產品之關稅,分十年調降至零關稅之目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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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於西元二00四年關稅降至零稅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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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平貿易救濟措施的強化:我關稅法與貿易法等相關法規,已依據WTO之規範內容進行修正,並縮短行政程序,將有助於我國鋼品生產廠家,於遭受補貼之進口鋼品損害或進口鋼品時,在國際法上取得一迅速與有效的行政救濟。
關稅:目前我國鋼品關稅水準已趨近世界工業先進國家之水準。未來十年期間,即使將鋼品現行原已降低的關稅再調降至零稅率,對國內鋼鐵產業衝擊有限。另一方面,由於未來鋼鐵關稅完全取消後,世界鋼鐵貿易將進入完全競爭局面,我國鋼品行銷國際市場受到的限制亦較少。 市場限制:由於關稅稅率的消除,非關稅障礙的排除,導致國際鋼品市場更趨於公平,有助國內鋼品之行銷與出口競爭力的提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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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經濟部科技專案及工業局輔導專案,加強鋼廠之研發能力,以提昇其競爭力。
協助業者排除投資障礙,提供合於WTO規範之租稅、金融優惠措施,以激勵投資,加速產業升級。 鋼鐵公會已成立「產業結構合理化研究小組」,探討鋼鐵業之投資,促使結構合理化,降低無謂的惡性競爭,並就我國鋼品國際競爭力進行調查。 將開放大陸地區原料及半成品進口,以降低業者成本。 加強進口救濟措施的執行,以維護公平貿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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