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議題§(六)重電機產業

依據烏拉圭回合決議,關稅原則分四年五次調降平均降幅至少達三分之一。

§談判之重點§(六)重電機產業

關稅:詳如表格
項目 現行關稅 對手國要求 入會後調降
電動機 1.25至12.5% 0至10% 5%以下
發電機 10至12.5% 0至10% 7.5%以下
變壓器 7.5至15% 0至10% 7.5%以下
開關設備 5至15% 0至10% 7.5%以下
電線電纜 3.5至15% 0至10% 7.5%以下

非關稅:各國要求我國於入會前完成簽署「政府採購協定」,我國目前已向WTO政府採購委員會提出我政府採購清單,並與各國分別進行談判。

§產業影響評估§(六)重電機產業

對重電機產業發展目標之影響:
  1. 關稅部分:目前我國重電機產業關稅稅率略為偏高,惟因主要市場為政府及公營事業機構,我國內政府採購法中,已列入扶植產業條款,再配合政府採購協定之談判將未來列為重點發展項目之設備或器材列為保留項目,則關稅降價較無影響。在資訊科技協定第二階段(ITA II)談判中雖有國家提議重電機產品,惟該項談判因各國共識不足目前宣告暫停。
  2. 非關稅部分:將來於﹁政府採購協定﹂之談判中,如不能將未來擬重點發展之設備或器材列為保留項目,則以政府及公營事業為主要市場之業者,將因市場開放競爭而面臨壓力。

    對推動現有重電機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之影響:目前運用政府採購市場機會,以扶植國內工業之政策工具,如「國產化政策」、「工業合作計畫」及「國產品競標優惠」等都將因「政府採購協定」之簽署而須調整。
    重電機業者之看法:業者已瞭解政府在國外要求政府採購市場開放所受之壓力,也正逐步因應,惟對於國內因缺乏電力測試能力,致廠商研發新產品或外銷時無法取得驗證情形,希望政府能運用科技專案經費予以協助。

§政府因應措施§(六)重電機產業

短期政策調整與措施
  1. 逐年調降關稅,以減少業者衝擊。
  2. 運用「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協助業者開發關鍵性零組件(如冷煤壓縮壓、精密微小馬達)。
  3. 運用「生產自動化技術輔導計畫」、「全面提升工業設計能力計畫」、「人才培訓計畫」、「協助國內傳統工業技術計畫」等輔導廠商進行生產合理化之改善以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市場競爭力。
  4. 運用產品進口監視之「平衡稅及反傾銷稅課徵實施辦法」,以防杜產業之進口損害。
  5. 在進行「政府採購協定」談判中儘力爭取將重點發展之設備與器材列為保留項目。
長期發展政策與措施
  1. 塑造有利環境,引進技術或促進投資。
  2. 運用政府主導之研發專案,建立自主技術及測試能力。
  3. 運用「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辦法」鼓勵民間從事電力設備新產品開發,例如模組化小水力設備、電纜接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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