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部分: (一)投資部分:
若要提升我國證券市場之國際地位,惟有檢討外資政策,適度放寬外資管制,方能吸引國外投資者投資國內證券市場。然而為防止外資全面開放之衝擊,我國採逐步放開外資投資限制,目前是每隔六個月檢討一次,預計於西元二千年年底前全面開外資投資我國股市。另為避免外資大量進出我國對我經濟造成不利影響,可採貨幣政策以因應。在維持貨幣政策自主性上,可借鏡國外先進國家之經驗及因應策略,包括:
為維護金融安定與促進經濟成長;長期將維持M2成長率為目標區間;短期則以穩定市場利率為主。
- 中間目標由單一變數,如貨幣供給額,轉變為同時觀察多項變數指標的變動,如貨幣供給額、利率、匯率、物價上漲率等。
- 增加公開市場操作量或頻率。
- 增加央行的換匯操作頻率,以及擴大引進外匯附買回交易,以維持匯率、利率的穩定。
- 善用存款準備率及郵政儲金轉存款等制度工具,維持貨幣政策之彈性。
- 繼續加強對外資之管理:加入WTO之後,我國將繼續加強掌握外資來源及最終受益人等資料,並對外資流向及投資情況續予監視,降低對市場可能之負面影響,兼以維護我國證券市場之紀律;
- 加強跨國監理合作:目前我國已與包含:美、日、英、德、法、義、香港等十九個主要國家或地區之證券管理機構組織簽訂資訊交流瞭解備忘錄,未來將依該備忘錄之內容,貫徹執行與世界主要國家建立跨國監理合作關係,以遏止跨國資金流動中可能隱藏之不法交易,避免影響我證券市場之交易秩序。
- 加強培育跨世紀國際證券人才,以肆應主管機關、自律機構及證券、期貨商等對外資管理及業務擴展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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