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陸章、菸酒議題

第柒章、總結

一、談判之重點
二、產業影響評估
三、政府因應措施
一、談判之重點

  加入WTO是政府既定的施政目標,我國現行實施之菸酒專賣制度,無論公賣利益的課徵、或菸酒公賣局兼具產銷與行政管理的雙重角色,均因未能符合WTO有關國民待遇原則及透明化原則的規範,在陸續進行之多次雙邊或多邊諮商中,各諮商對手國一再要求放寬菸酒產銷限制。一旦菸酒專賣改制後,菸酒將取消課徵公賣利益,並回歸稅制,課徵菸酒稅,進口者另加徵關稅,菸酒行政管理權將回歸行政機關,菸酒公賣局則僅為單純之菸酒產銷事業單位。未來有關菸酒稅制及管理制度將以「菸酒稅法」及「菸酒管理法」規範之,並將符合WTO國民待遇原則及最惠國待遇原則。目前我入會諮商情形如下:

(一)菸酒稅之課徵全部採行從量課稅。
(二)烈酒採單一分類,不再細分白蘭地酒、威士忌酒與其他蒸餾酒等。
(三)回歸稅制後,對美國產品而言,菸酒個別產品之總稅負(包括關稅、菸酒稅及營業稅)不超過現行公賣利益徵收數。
(四)菸酒關稅維持目前之從價徵收,並依烏拉圭回合分期調降方式調降關稅。
(五)接受烏拉圭回合有關啤酒、烈酒分年調降為零稅率之「零對零方案」。
(六)為使菸酒產業有適度之發展空間,回歸稅制後,有關菸酒關稅之訂定及談判立場,除參酌美國、歐聯、日本、韓國之減讓稅率外,並依國產品競爭力及發展潛力之不同分別訂定稅率。另為舒緩國內對入會案之負面效應,爰衡酌國民健康及國內輿情,對不擬鼓勵消費之紙菸之關稅採較小幅度之調降。
二、產業影響評估:
在現行菸酒專賣制度下,菸酒為專賣產品,並由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掌理菸酒的產銷經營與行政管理。公賣局係獨家生產,產製市場獨佔,進口商需以該局名義進口菸酒並課徵公賣利益;一旦專賣改制完成,回歸正常稅制後,菸酒為一般產品,改課菸酒稅,菸酒之行政管理回歸政府機關,該局僅為一單純的菸酒產銷事業單位,並分階段開放產製,初步規劃於菸酒專賣改制後三年內,陸續開放各項菸酒的產製,預期未來酒類大小廠林立,煙類大廠寡占,市場行銷通路自行開闢,菸酒業競爭日趨激烈。
三、政府因應措施:
為因應菸酒專賣之改制所需辦理之調適措施如次:

(一)有關新增菸酒行政管理業務問題:由於菸酒為特殊消費品,為因應﹁台灣省內菸酒專賣暫行條例﹂之廢止,必須另行建立管理制度,以規範改制後之菸酒管理。經參酌各國菸酒管理業務,美國、德國、法國、日本及泰國等,均設有專責機構予以集中特別管理。為因應專賣改制後將由中央收回之菸酒行政管理權,已研擬﹁菸酒管理法﹂草案。至於此項新增之菸酒管理業務,為配合行政院人事精簡政策,擬不另新設專責機構,而於國庫署內擴充編制,增設一個組之方式辦理,故業已研擬﹁國庫署組織條例﹂修正草案。

(二)有關菸農部分,目前業已依「台灣省各菸區現耕菸戶申請廢耕、停耕、補償處理要點」之規定,受理菸農自願申請廢耕。另為因應菸酒改制,台灣省政府已制定「台灣省菸草耕作戶廢耕轉業補償處理要點」,所需經費由專賣利益負擔;有關釀酒葡萄農部分,業已辦理核發現耕釀酒葡萄農廢園獎勵金。菸酒專賣改制後,菸草、釀酒葡萄將由農政單位納入一般農作物輔導。

(三)有關公賣局員工權益及公賣局組織定位問題:係由台灣省政府財政廳負責之﹁公賣局組織定位規劃小組﹂規劃。

(四)有關廢除專賣利益,回歸稅制問題:由賦稅署及關政司分別研訂﹁菸酒稅法﹂草案及﹁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以利取消專賣利益,順利回歸稅制。

(五)為使菸酒產業有適度之發展空間,回歸稅稅制後,有關菸酒關稅之訂定及談判立場,除參酌美國、歐聯、日本、韓國之減讓稅率外,並依國產品競爭力及發展潛力之不同分別訂定稅率。另為舒緩國內對入會案之負面效應,爰衡酌國民健康及國內輿情,對不擬鼓勵消費之紙菸之關稅採較小幅度之調降。
第柒章、總結

  過去我國在政府與人民共同努力下,已將中華民國台灣締造成全球第十四大貿易國,國民生產毛額居世界第十九位,平均國民所得超過一萬二千美元,外匯存底居全球第三位,且已成為全世界第七大對外投資國,在世界經貿舞台上具舉足輕重的地位。展望二十一世紀來臨前,全球經貿將朝向自由化、多邊化方向發展,我若未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除無法與我目前各貿易夥伴在相同貿易規範下展開貿易,而損失前述已提及之經濟利益外,另外亦將因此而錯失自其他會員獲得普遍最惠國待遇,並享受會員關稅減讓之利益,更無法以公平、合理之條件進入各國市場,且不得與世界主要貿易國家在同一公平基礎架構下建立貿易關係,以及就經貿有關問題進行政府間之對話。事實上,世界貿易組織已經建立一套全世界一致的國際規範,未來無論我國是否會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均將無法逃避這一套經貿規範。除非我國打算閉關自守,否則若想要繼續發展對外經貿關係,提昇全民生活水準,則必須設法早日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會員。入會結果固然會對我部分缺乏競爭力的產業帶來衝擊或淘汰,但也將對擴大我對外經貿空間,促進產業升級有很大的效益;由各研究機構研究我國入會結果對我整體經貿將是利大於弊,政府亦將盡最大努力以維護業者權益,並協調因應入會之衝擊,而我現行經貿體制,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檢視下,也必然能更為健全,有利於我國家經濟進一步正常發展。今日中華民國在國際政治舞台|聯合國中尚無一席之地,此刻正是立足國際經貿舞台|世界貿易組織絕佳契機,要是能適當地掌握此一契機,當可繼續享有經貿豐碩的成果,確保經貿永續的發展。深盼國人對我入會案能全力配合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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