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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檢討國家能源政策的適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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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為達到2025年非核家園,提出「再生能源發電占20%、燃煤發電占30%、燃氣發電占50%」發電配比,作為能源轉型目標。雖然去年11月24日「以核養綠」公投通過,但經濟部在今年1月31日公布能源重新評估結果,仍確定核電不延役、核四不重啟,還信誓旦旦保證備用容量率可達15%、備轉容量率可達10%。但因我國快速減核,必需增加燃煤及燃氣替代,除使碳排放量不減反增,違反國際減碳趨勢,更因缺乏核電選項,降低電力系統組合的多元性,引發產業界對未來電力穩定供應的極度憂慮。

 

其實,依國際能源總署(IEA)的建議,電力系統發展應立基於可靠性(系統穩定與安全)、可負擔性(控制發電成本及可接受的電價)及永續性(脫碳與降低空氣污染)等三項基本原則;換言之,政府的能源政策規劃,應務實面對不同發電技術的優劣勢,建立兼具可靠、可負擔及永續的發電系統。同時,2018年聯合國跨政府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最新科學報告也指出,為達到2050年減碳目標,全球2030年核能發電將較2010年增長83%、2050年增長98%。不過,我國卻反其道而行,不像先進國家,皆妥善規劃包括核能、燃煤等最適能源發電結構配比,且有相當比重以核能作為基載發電。

 

再就提高燃氣發電比至50%而言,近年來隨國人環保意識崛起,使天然氣接收站興建不易,例如觀塘第三接收站因藻礁保護問題,建廠土地由237公頃縮減十分之九只剩23公頃,且天然氣儲槽也僅能保有原計畫四座中的兩座,但因兩座儲槽僅能供發電用,無多餘量可以儲存,一旦天然氣運輸船受冬季季風、颱風、天災及戰爭等因素影響,無法靠岸卸貨,將會導致靠觀塘接收站供氣的大潭電廠八至十號發電機停擺。

 

以再生能源發電提高至20%來說,台灣因幅員狹小、山陵偏多,難以提供較大面積的空間作為太陽光能發電場所,加上夜晚和陰天無法利用太陽光能進行發電,更加降低其利用效率;另台灣發展風力發電,除因涉及低頻噪音,引發地方居民反對外,也因受到季節風力變化影響,致風力發電天數與發電容量比率偏低。也因為難以克服台灣天候、地形及噪音等環境條件限制,以致再生能源根本無法作為基載發電。

 

至於在燃煤發電降低至30%方面,目前國際燃煤發電已達到超超臨界機組的技術,且燃煤具有來源供給穩定、取得價格低廉優勢,雖二氧化碳排放造成地球加速暖化的效應與空污問題,尤其是PM2.5排放嚴重影響國人健康,但由於發電效率與污染防制設備技術不斷提升,透過制定高效率與低排放指標,仍然可降低空污影響。

 

總之,檢視我國現行能源政策,並不符合國際能源總署電力系統發展策略建議,不但提高國家未來缺電風險,更無法達到國家減碳目標。因此,我國應重新檢討國家能源政策的適宜性,放棄不切實際的非核家園政策,並藉由維持核能基本供電能力,達到逐步發展再生能源之目的,除兼具電力系統發展的可靠性、可負擔性及永續性,更可滿足未來經濟發展與台商返鄉投資的電力需求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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