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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經濟發展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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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界十分關注新冠疫情、美中貿易及科技戰、數位轉型趨勢對台灣經濟與產業之衝擊,尤其希望政府給予遭受新冠疫情重創的產企業,迅速、立即、有效的紓困,以協助其渡過難關;希望在面對國際局勢的急遽變化,台灣正面臨經濟危機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政府能對未來經濟產業發展與全球布局有妥善規劃,以化危機為轉機。為此,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與三三會,特於4月15至17日舉辦三場閉門的「因應新冠疫情與台灣經濟發展」系列高峰論壇,邀請60位產學界領袖,從短期政府紓困、中長期產業調整、對外經貿戰略布局等層面進行探討,最後對政府提出79項具體建議。

 

文:編輯部

 

世界衛生組織已於3月11日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定位為全球大流行(pandemic),目前全球已有185個國家超過240萬人確診感染,成為改變歷史的重大事件。疫情短期內快速擴散,除對生命健康構成威脅外,也對當前已疲弱的經濟造成急凍,疫情除對產業帶來巨大損失,無薪假、失業潮帶來的社會問題更令人憂心忡忡,有論者認為疫情極有可能帶來經濟大蕭條。

 

面對此一情況,各國政府除積極加強防疫阻止疫情擴散,也積極提出各項緊急措施以挽救經濟。美國推出規模2.3兆美元的大型經濟振興方案紓困,IMF也準備動用1兆美元貸款額度,協助各成員國應對危機應變。我國政府迄今已提出總計規模達1兆500億元紓困基金與方案,盼達到「企業不能倒、就業不能失、物流不能停、金流不能斷」的目標。

 

過去數十年間,科技產業在全球化的分工脈絡下高度成長,中國大陸投資環境給予台灣產業壯大的養分,兩岸供應鏈分工日趨完善,創造了台灣高科技業的榮景。但產業與投資過度集中,造成了除半導體等國家策略產業以台灣為基地外,其餘產業加速西進大陸。依經濟部統計,台灣對外投資有近6成在中國大陸,對陸出口也高達4成,形成在經貿上極度倚賴大陸,半導體一枝獨秀,以及出口產品以中間財為主的特殊樣貌。這樣的產業特性,讓台灣在產業升級步調緩慢,在面對新興國家低廉成本生產競爭時左支右絀。

 

在大陸投資環境褪色及美中科技競逐等諸多不利情況下,台商不斷尋求其他的生產基地與市場,全球分散布局已成為不可逆之趨勢。但大陸產業供應鏈完善,兩岸投資、貿易緊密連結,短時間內尚難尋找更佳替代方案。兩岸政治對立,更造成台商左右為難之窘境,而台灣在自由貿易協定的覆蓋率偏低,更是我國產業長遠發展的致命傷。此外,各國扶植自身供應鏈,推動國內再工業化,更讓台商面臨多重挑戰,讓產業深感憂慮,如何維繫台灣產業在全球供應鏈的地位成為當務之急。

 

面對此刻重大變局,作為台灣經濟重要推手的產業界不能置身事外,因此希望邀請各領域菁英集思廣益共商對策,為台灣經濟把脈,共同為下世代發展奠定良好基礎,並期望政府妥適運用政策工具協助產業度過難關,化危機為轉機,利用台灣現有產業優勢轉型升級,在未來新興產業生態系佔有先機。

 

為擴大各界意見領袖對於台灣經濟與產業發展趨勢的觀察,以及此次新冠疫情的影響與因應,爰此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工商協進會與三三會於本(2020)年4月15日至17日舉辦「因應新冠疫情與台灣經濟系列高峰論壇」,邀請60位重要產學界代表,深入探討如何因應新冠疫情及台灣經濟未來之發展,俾對於國家發展策略提出建言。論壇採閉門方式舉辦,三場主題分別如下:

 

第一場、「新冠疫情對經濟衝擊之因應策略」

第二場、「台灣經濟與產業發展策略」

第三場、「台灣的全球經貿佈局策略」

 

三場會議從短期政府紓困、中長期產業調整、對外經貿戰略布局等層面進行探討,共提出12分項與79項具體建議,並於4月22日邀請經濟部沈榮津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陳美伶主委、行政院龔明鑫政務委員、鄧振中政務委員等政府部門官員,進行「總結圓桌會議」,向政府說明會議結論及建言,善盡企業對國家經濟發展之責任。

 

壹、 對於防疫紓困的建議

 

一、 租稅措施方面

 

1. 肯定政府提出的各項防疫及紓困措施,以及「企業不能倒、就業不能失、物流不能停、金流不能斷」的政策目標,惟當前景氣極為險峻,先前各國或全球經濟成長預測已數度向下調修,疫情威脅何時消跡迄仍難測,倘紓困規模不足,以致失效,不僅導致資源虛擲,亦必使經濟、產業及社會遭致嚴重傷害。採取寬鬆財政及貨幣政策為合宜作法。紓困計劃規模宜滾動檢討,以維持企業經營、防止失業、提振消費與經濟為紓困核心。

 

2. 由於疫情衝擊極為嚴峻,應嚴肅思考必要時以赤字預算因應。建議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貨物稅、印花稅等皆能考慮調降或延繳,為求迅速釐清紓困對象,可根據過往繳稅紀錄迅速確認受衝擊企業,直接核撥紓困金額。

 

3. 疫情對觀光旅遊、餐飲、遊覽車、交通運輸業等產業衝擊最大,租稅措施方面,對中小企業去年相關稅賦緩徵,今年免徵或減徵,營所稅減半,108年應付所得稅延3年分期支付。

 

關於租稅紓困之細項建議:

 

(1) 透過財稅資訊中心取得大數據資料,根據其過去三年繳稅紀錄迅速確認受疫情衝擊中小企業,依其繳稅多寡直接撥發營運資金。

 

(2) 所得稅繳稅期限延長至今年底。

 

(3) 營所稅稅率由現行20%調降至15%。

 

(4) 非油氣類的貨物稅、印花稅稅率調降至0%。

 

(5) 企業未分配盈餘,免加徵5%營所稅。

 

(6) 免徵本年(109年)地價稅及房屋稅。

 

二、 融資措施方面

 

1. 相關融資措施應以最迅速時效完成核貸,避免業者「看得到,吃不到」,全力防止企業因流動性不足而關歇業。企業貸款還款期限應予延展、信保額度亦宜調升,金管會應明訂申貸條件與方式,減輕銀行核貸責任及審核時間。

 

2. 針對受疫情影響最大之觀光旅遊、餐飲、遊覽車、交通運輸業等服務業,優先協助辦理申貸並提高貸款額度,屆期借款延2年。

 

關於融資紓困措施之細項建議:

 

(1) 提供企業現金流救急應迅速即時,建請研議透過減輕或免除銀行核貸責任,及由政府提供貸款保證以利達到救急時效。

 

(2) 政府應明訂中小企業借貸之核貸條件與實施內容及程序,以利快速審核,政府應協助企業廠家(訂定申貸等級)尋求融資紓困。

 

(3) 延長利息及本金攤還,並延長貸款期限。融資保證額度提升100%。

 

(4) 紓困方案宜檢討提高執行率,並提高中小企業信保基金額度。

 

(5) 對於上市櫃公司正常融資則給予充分支持,例如:營運及繳息正常的企業,在2020年底前到期須展延的貸款本金,公股銀行得或免受限於原合約條件,予以展延一至兩年;另在企業正常融資無重大疑慮的情況下,得加速完成核貸程序。

 

(6) 政府應利用財經大數據,從損益表中掌握各企業之營運需求,但需隱含「利潤率」概念,藉此算出營運週轉金並予以貸款,避免發生關廠倒閉潮。

 

(7) 為維持企業的穩定運作,提升產業動能,確保GDP正成長,加強對企業紓困融資措施的執行力道,對於中小企業訂出明確紓困措施。

 

三、 直接補助紓困

 

1. 中小企業對於維繫社會安定具有不可或缺之重要性,因此中小企業為紓困之重中之重,為使其能存續,直接紓困補助應包括所有製造業與服務業之中小企業,透過直接補助企業,讓企業可以安心繼續僱用員工。

 

2. 補助額度應足以使勞工維持生活,不使因生計困難而對社會安全造成衝擊,而其補助方式亦須同時考慮不使企業增加過度負擔,另對於個體經濟戶之生計亦宜有政策提供支援。

 

3. 政府應注重產業結構性的問題,產業受衝擊程度不同,紓困宜針對急需紓困產業如遊覽車、服務業等資金較不足之產業,提供即時且快速之補助。

 

4. 政府透過工商團體說明政府紓困措施並提供顧問協助,擔任企業與政府橋樑,公協會應協助會員提出申請。

 

關於直接補助紓困細項建議:

 

(1) 在疫情期間,建議由政府提供企業給予無薪假勞工基本工資23,800元補助,維持企業不關廠,勞工不失業。可考慮運用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2) 對本年連續3個月營收較去年平均月營運減少30%之業者,補貼其員工薪?與營運資金3個月。

 

(3) 優先補助受困嚴重之觀光相關產業,包括: 旅遊、餐飲、遊覽車、交通運輸業等服務業。

 

(4) 小型醫療院所及未申領發票之個人營業店鋪,亦應納入補助對象。

 

四、 協助企業降低成本,維持營運避免斷鏈

 

1. 電費為企業重要營運、生產成本,面對市場萎縮,需求低迷,為企業生存帶來重大影響,建議夏季用電、平常電費、重油價格均予調降。

 

2. 鬆綁法規,避免非必要之增稅,如空污費、碳稅,另建議未來2年不調升基本工資。

 

3. 如受各國出口管制影響進口,可機動調降進口關稅,避免斷鏈。

 

4. 疫情趨緩後,應儘速放寬防疫機制,檢討落地隔離14天之必要性,俾商務活動恢復正常,以活絡國內經濟。

 

關於協助企業降低成本,維持營運避免斷鏈之細項建議:

 

(1) 建議大幅調降電價並暫停實施今年夏季電價。

 

(2) 因應國際油價調降,建議大幅調降國內業者所需之「重油」價格。(如比照石油調降20%~30%)。

 

(3) 專業服務業如媒體等,因疫情停辦活動而收入銳減,應針對專業服務業提供支持方案,並提供專業服務業整併機制。

 

(4) 為促進出口建議增加包括參展、拓銷團等補助,輔導貿易業者數位轉型,補助上架國際電商平台費用、調降輸出入銀行出口保險暨手續費。

 

(5) 擴大融資予進口商,隨時檢討貿易業者進出口貿易障礙,即時迅速協助解決。

 

(6) 建議責請駐外單位密切注意各國出口管制措施,透過雙邊協商,降低進口風險。

 

(7) 建議補貼降低廠商拓銷成本。加大補助海外推銷、參展費及旅費。在不違反WTO規定下,補貼外銷廠商的費用(如研發費用增加AI設備、數位管理費等)。

 

(8) 在疫情期間,建議政府可將委託政府法人或研究法人的部分預算及委託案,改為委託民間業者或社會團體,避免多層轉包造成預算分散,以有效協助業者及社會團體維持收入,度過疫情難關。

 

(9) 為維持企業營運或商務往來能有效運作,在國際疫情趨緩前提下,建議政府與中國大陸及美國洽談,開放台灣到中國大陸或美國重點城市的商務專機或是持有特殊商務簽證的商務人士在落地後不須隔離14天,避免斷鏈危機。

 

(10) 避免非必要之增稅,如空污費,及制定「溫室氣體減量管制法修法草案」課碳費。

 

(11) 降低物流費用。簡化受進出口管制產品所需證明文件,順暢通關作業。

 

五、 政府應主動擴大內需 刺激消費 加速推動基礎建設

 

1. 受疫情影響,全球及國內消費、需求不振,宜採取較強烈政策措施刺激消費、提振需求以注入經濟運作活力,建請發行每人5,000元額度的消費券,不要限制使用範圍,但設定18歲以上及個人年所得100萬元以下者始得發給。

 

2. 為刺激消費,可考慮將加值型營業稅暫時調降至國內需求恢復為止。

 

3. 完善基礎建設並推動稅制改革,推動台灣成為營運總部所在地。政府應推動「公共建設資產證券化」及未分配盈餘課稅調整,將目前過多資金導入公共建設投資,大力提升公共建設品質,並促進閒置工業區智能化,進而帶動高端產業回流,促進台灣整體內需提升。

 

4. 目前宜積極加強基礎建設,大量興建社會住宅,增加公共建設投資,帶動並刺激經濟,除加速落實既有基礎建設之推動,亦可思考如何將超額稅收還稅於民,刺激消費。

 

5. 補足我醫?缺口,輔導協助企業建立在地生產能力,提供適當激勵措施,維持安全市場占有率、結合民間企業優化或完備,強化醫?之e化基礎建設與能力,並鼓勵企業參與研發。

 

6. 台灣醫療生技產業在此次疫情後帶來新契機,尤其如美國將大量需求在地生產醫療物資、設備、藥品的能量,台灣廠商前往建廠生產將可建構產業轉型。

 

關於擴大內需 刺激消費 加速推動基礎建設之細項建議:

 

(1) 由於酷碰券雖有乘數作用,但誘因不足且緩不濟急,建議發給限期使用消費券,應可收立竿見影之效。

 

(2) 加值營業稅可由現行5%調降至3%,促進消費誘因。

 

(3) 「危樓重建」可大幅帶動內需市場擴大。行政院於3月19日通過「危老重建條例」修正草案中,有關10%「時程容積獎勵」於今年5月9日之後第一年減半為5%,建議放寬至第三年後才減為5%。即於5月9日之後2年仍維持10%之時程容積獎勵。嗣逐年遞減1%。貸款興建利息給予更大優惠利率。

 

(4) 因應疫情過後,創造地區產業需求與發展新生態,宜檢討都更推動之有效執行及效益,並完善相關配套措施,提升都更推動之意願,並提供弱勢小販、店家創業機會,改善餐飲防疫及公?環境。

 

六、 疫後作為

 

1. 疫情期間各國採取各式「保障國內充足需要」之因應措施,此種應對措施有可能在疫情後,形成新的衝擊,由於疫情帶來「新保護主義」未來可能對各國重要物資之取得,形成新的障礙,政府宜超前部署,盤點各項戰略物資之供需及能量,建立國家戰略儲備機制。

 

2. 我國抗疫作為已建立極佳國際形象,宜把握此有利時機,規劃中長期發展策略,在全球需求與供給皆萎縮之際,爭取新契機,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3. 俟國內疫情紓緩後應即提出擴大內需振興計畫。中長期應將原依比較利益布署的全球效率供應鏈轉變為風險可控管且穩定的供應鏈布局。

 

貳、 台灣經濟與產業發展策略之建議

 

一、 鞏固台灣在全球供應鏈的地位

 

1. 為宣示推動經濟發展與穩固產業之決心,我們嚴正呼籲與熱烈期許,未來內閣若有進行改組時,建議能思考以籌組財經內閣為主要選項,致力發展經濟,利用此契機促進台灣轉型升級。

 

2. 在全球景氣蕭條與兩岸關係低迷之際,建議總統於就職演說中,對於兩岸關係釋出善意,積極重建兩岸官方對話管道,化解兩岸日漸極端的對立情勢,提升各國對於兩岸經貿穩定信心,讓台灣能在穩定安全的區域情勢中積極對外發展。

 

3. 政府應協助台灣半導體、資通訊及其他已在國外布局之產業,促進向上(如半導體設備和材料產業)及向下(如石化、鋼鐵產業)垂直整合,維繫其在全球供應鏈之重要地位,強化台灣產業鏈結程度。

 

4. 結合我國在半導體方面的優勢與AI等新興科技的開展,發展智慧晶片及智慧應用技術。

 

5. 重新盤點關鍵零組件及技術與企業,成立一個關鍵零組件及技術開發計畫,結合相關法人團體的力量,協助業者掌握核心技術,並藉此鼓勵台商回台投資高附加價值產業,確保台灣對自主性關鍵零組件的主控權。

 

6. 鼓勵高科技產業進行自主研發,提高產業創新條例研發投資、設備投資以及智慧製造投資抵減的幅度。

 

7. 建立台灣成為引進國際人才的平台,加速推動引進國際人才政策,建立友善社福環境,增加在台服務誘因;持續重建技職教育,降低學用落差,鼓勵勞工培養第二專長,並積極落實推動雙語教育,以增強競爭力。放?專業人才來台法令,解決留學生兵役問題,補充白領人才之不足。

 

8. 大學應積極改變目前仍然以SCI(或是SSCI)論文為導向的教育模式,多結合台灣產業需求及社會環境,培養可用的人才。同時,為配合現在產業軟體、硬體並用的時代,培養跨領域人才。

 

9. 政府應積極擴大資本市場規模,降低間接金融比重,讓台灣的直接金融與世界接軌,並透過直接金融之擴大,提升直接金融對GDP的占比,俾直接對產業注入資金。

 

10. 政府應從租稅策略,加上資本市場,思考協助台灣產業進行併購,在新科技領域(例如5G)取得先機,並輔以海外企業在台上市等方式,壯大台灣產業體質與能量。

 

11. 因應中美貿易戰及疫病風險造成產業布局及台商回流,仍須持續改善投資環境,特別是務實檢討能源轉型政策,因為經濟發展需要電,其不僅是能源問題,也是國安問題,因為天然氣有運輸、儲存、成本等問題,再生能源亦有高成本及推動不易的問題,政府應儘速重新檢討能源轉型政策。另外包括電價、碳排放及污染等問題亦應一併考量。

 

12. 修改有礙產業發展的稅制與法規,包括:

 

(1) 營所稅由20%調降至15%、取消非油氣類產品之貨物稅、廢止印花稅、股利所得稅率應內外資一致。

 

(2) 勞基法歷經多次修法,仍未完全符合產業發展需求,政府應重新檢討與修正勞基法,如:一例一休、加班限制、外勞比例等。

 

二、 加速產業數位轉型

 

1. 政府應儘速建立數位經濟的法規環境,包括研議數位經濟基本法,掌握數位貿易及數位稅的發展趨勢。

 

2. 面對美中兩強雙向供應鏈,台灣應積極建立各類產品(ICT和機械等)的資訊安全認證體系和監測系統,與國際接軌,確保台灣生產的產品滿足資訊安全的要求。同時也應在電子、機械、化學產業的良好基礎上,建立與國際接軌的醫療衛生標準,發展醫療器材和設備產業。

 

3. 台灣服務業深受疫情影響,民生服務業相關業者需要政府支持,建議利用AI、IoT等新興科技來強化傳統服務業升級轉型,並帶動軟體開發、系統整合、科技平台、研發測試、顧問服務等新科技服務業的發展,並協助廠商建立數位行銷、遠端工作系統建置,確保台商能因應突如其來變局。另可趁此調整國內產業人力之結構,就服務業、製造業人力進行妥適調配。

 

4. 加速建立政府及產業的資料開放與使用機制,並在數據之處理與加值上,透過法規制度之保護與運用,創造新興產業領域與發展機會。

 

5. 盤點產業數位落差,比照過往自動化服務團,組織數位轉型服務團,協助企業數位轉型與組織改造,增進數據研發、生產、行銷能力,並培養數位經濟跨領域人才。

 

6. 加強數位經濟基礎建設,實現分散式生產,降低人機比,減少大量勞動力,創造高經濟價值比的生產方式。

 

7. 協助中小企業數位轉型及導入智慧生產,並給予適當補助,尤其是協助中小企業之產銷、資訊能力與提升企業家能力,打造精實的中小型製造業,以及建構中小型民生服務業創新與智慧化共通方案,加速中小企業產業升級。

 

8. 建立有利於中小企業創新研發的生態系,協助中小企業應用IT互聯網技術,提供生產、採購、商流等共享服務,促進中小企業與國內外大型企業的緊密合作,增加開拓海外市場機會。

 

9. 協助中小企業永續經營,從企業內部培養專業經理人,逐步由家族轉為經理人制;並協助異業結盟,或透過併購與合組,延續中小企業的發展動能與彈性。

 

10. 鑒於各國力推「國產化」與自動化生產,政府可考慮編列預算購買國產工具機分發至各大學及技職院校,充實其實習設備,以提升大學生未來發展能力,同時對產學合作提供很大的助力,也對當前深陷困境的工具機產業提供助力。

 

11. 政府應促成中小企業以「群聚」方式與國際市場對接,並且互相合作,透過平台或聚落創建能與國際市場做連結。

 

12. 盤點老舊產業聚落,淘汰殭屍企業,改善基礎設施,注入新能量(新廠、新技術)。

 

三、 推動台灣新興產業的發展

 

1. 政府應增加科技預算,強化新興科技連結未來產業發展之選題及群聚選點機制,結合產、學、研及地方政府之能量,加強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促使產業在地化鏈結,以鞏固新興產業自主研發與生產根基。(如車聯網之場域試驗)

 

2. 建立政府與企業投入基礎與應用研究資源配置機制,避免資源重複投入;並強化產學合作機制,盤點政府各部會針對產學科研合作之專案計畫與資源投入情形,重整各部會產學合作專案之領域及資源,以提升產學合作計畫效能。

 

3. 建立新興科技發展資料開放及運用機制,政府立法規範公部門與企業提供可利用的資料,擴大資料應用範圍,以增加開發新興科技與服務創新研發之機會。

 

4. 建立新興產業科技發展法規與規範小組,蒐集國際前瞻趨勢與作法;同時參考日本「專案型監理沙盒」制度,建立創新法規沙盒機制及創新實驗條例,讓新興產業科技業者可暫時不受原有法規限制。

 

5. 運用5G頻譜溢收的標金1,000億元,作為新興科技應用試驗計畫的經費,優先補助5G 結合AI、IoT、IIoT之應用方案。

 

6. NCC應採用簡政便民方式供地方政府、產業、學研、國際社群等跨領域團體申請5G實驗頻譜,藉以推動智慧城市之相關應用,擴大試驗場域之實質效益。

 

7. 5G、AI、雲端、區塊鏈等新興技術之發展相輔相成,現正推動之智慧機械、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國防產業、新農業、循環經濟等5+2產業創新計畫,應擴大橫向交流力度,明確各自之核心定位,避免疊床架屋,並促進訊息與資源有效分享。

 

參、 台灣的全球經貿布局策略

 

一、 重塑對外經貿網路

 

1. 政府對外招商引資應參考新加坡模式,從國家戰略性產業、未來新科技為出發點,勿以金額多寡為考量,應以推動台灣為創新樞紐、高端製造與研發中心為目標。招商單位應進行完整規劃、主動出擊,拜訪目標廠商,快審快核,讓台灣產業慢慢質變,朝符合台灣經濟發展之方向進行海外招商引資。

 

2. 應推動台灣成為高階研發及製造中心、新科技試驗場與全球後勤支援中心(back office)。在台灣資源有限、且「五缺」問題尚待解決的情況下,台灣須提出宏觀的招商策略,勿以投資金額為目標,應以打造台灣為創新製造、高值服務研發、專利與營運中心為目標。

 

3. 提升科研預算直接挹注產業,鼓勵研發;並以「總部根留在台灣、經濟移民全世界」為整體策略,或可考慮設置一條龍產業專區,將高質化產業留在國內,並逐步完善我國境外產業聚落,以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的網絡中。

 

4. 政府應以全球化視野全面盤點台灣產業供應鏈現況,維護台灣在地產業鏈完整性。應透過海外投資布局,建立海外生產聚落,強化中國大陸以外供應商夥伴關係,增加供應鏈多元性,避免產業斷鏈重演。

 

5. 協助自中國大陸撤出但不適合在台灣生產的廠商,鼓勵大廠建立共創平台(co-creation),透過大廠帶動供應鏈廠商到海外國家布局。

 

6. 政府與民間應思考有組織、有計畫的海外投資。藉由籌建海外台灣工業區,提供完整配套措施,促進上中下游供應鏈的完整,並與被投資國形成完整產業生態系,互惠雙方產業。

 

7. 台商應強化與美、日、歐等地產業技術合作與結盟。我國應強化與美日歐等國在先進製造,包括工業4.0、人工智慧、智慧城市、資安等領域技術合作,並從產業需求,提出策略性的合作計畫。同時藉由國際平台鏈結,結盟法人專家,組成A-Team,以一條鞭方式切入新市場商機。

 

8. 政府應加強新南向國家等重點地區外館經貿人員配置,並善用台商在各地的關鍵地位獲取綜效,有計畫輔導、補助台商與僑民活動,從民間交流開始,建立由下而上的人脈網路,促進與各國實質關係提升。

 

9. 政府應協助產業投資品牌及行銷通路的建立,並選擇策略性產業進行整合,拓展海外市場,且須長期耕耘。對於中東歐、非洲台商較為陌生的市場,另宜結合公協會組成先遣團隊進入了解尋找契機,提出務實、全面性的拓展計劃。

 

二、 協助產業掌握全球供應鏈重組契機

 

1. 國際經貿環境丕變,貿易保護主義興起,產業界應以全球化與供應鏈安全的角度,重新檢視各主要產業海內外生產、投資與供應鏈現況,提高台灣產業鏈多元性、完整性與在地化。

 

2. 台灣製造業正逐漸降低以中國大陸作為生產與出口基地的依賴性,因此未來應強化中國大陸以外的生產基地,並加強與在地供應商之夥伴關係,增加供應鏈多元性,避免產業斷鏈重演。東南亞雖逐漸崛起,成為生產基地,產業應避重蹈覆轍,因此應加強產業升級及提升供應鏈自主性。

 

3. 目前中國大陸的電子信息、生物科技、智能製造等產業正快速成長,此一趨勢將牽動我國產業的長久發展,政府與產業應共同面對,確保我國在兩岸市場優勢。

 

4. 政府宜協助廠商因應美國技術管制措施、美中貿易協定有關智慧財產權問題等對台商的影響。

 

5. 美中科技戰及瑞幸咖啡帳務弊端,讓中國大陸在美國資本市場難獲青睞。在美國貨幣寬鬆政策下,大量資金正尋找新標的,台灣應強化新創產業與矽谷連結,並透過美國資金將台灣產品介紹給全世界。另台灣國發基金應與美國創投(Venture Capital,VC)進行合作,共同尋找新投資標的。

 

6. 台商海外投資應視為我國國力延伸。政府應規劃輔導,從全球分工角度,加強與國內產業鏈結,並確保台商海外投資安全,並盤點整合對於海外台商問題之協處機制。

 

7. 在中國大陸之台商多半以美國市場為出口國,面對美中貿易戰、疫情等諸多風險,國內欠缺對應機構及相關機制輔助與服務;此次疫情讓產業斷鏈,廠商受創極重,建議政府應全盤思考輔導海外台商機制,提出行政資源與機制因應。

 

8. 由於美中競逐已成為新常態,政府應持續協助企業調整投資布局;但海外經營面臨各國廉能度及法制面不盡理想狀況,亟需透過官方協商,保障投資安全。

 

9. 全面盤點海外台商(含大陸台商)與海外台商主導產業聚落的分布、現狀與遭遇問題,以協助整合海外台商(含大陸台商)資源與生產設施,提供其因應美中貿易衝突與新興市場崛起而進行之產線、產能調整。

 

10. 以生產中間產品為主的台商,近年來受大陸供應鏈在地化的嚴重衝擊;與此同時,台灣終端產品在缺乏品牌、經濟規模與通路優勢的情況下,也難以進入競爭激烈的大陸市場。因此,政府應思考如何為台灣創造利益,協助企業因應大陸經濟發展變局、掌握大陸內需市場的契機。

 

11. 後疫情時代,東南亞國家會有新局面,應啟動新南向2.0計畫,並從產業對接角度思考,配合各國關鍵性產業發展重點,做適當調整,尤其應積極掌握東協國家與相關經貿大國之合作面向與產業契機,未來新南向應更加重經濟面向,以取得實質效益。

 

12. 台灣一向是全球產業鏈可信賴夥伴,疫情過後,全球仇中及東西方對立將更趨嚴重,台灣需謹慎因應,並善加運用亞太樞紐地位,成為西方世界可信賴的夥伴以及歐美進入東亞、東南亞地區的橋樑。

 

三、 推動我國對外洽簽FTA與加入區域經濟整合

 

1. 政府推動對外洽簽經貿協定須具備企圖心,可藉由加速推動經貿自由化,提振進出口貿易。同時國內產業結構調整,農業轉型都需要投入大量資源,有耐心、恆心推動國內改革。

 

2. 美台關係日趨緊密,我應善用美國台北法案通過之際,促使雙方早日洽簽FTA,但美牛、美豬農業議題如何化解國內阻力,要先思考和處理。

 

3. 在日本有意擴大「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的此刻,政府應就日本福島等5縣食品進口台灣問題,以符合科學檢驗標準為原則,加強與社會各界溝通,創造有利條件,以利台灣加入CPTPP。

 

4. 中國大陸佔台灣對外貿易30%、CPTPP占24%、RCEP占57%,扣掉中國大陸30%仍占27%,對於台灣都很重要,台灣不應忽視大陸對RCEP的影響力,以化解阻力。

 

5. 由於對外洽簽FTA或參加區域經濟整合仍屬不易,建議應多透過與各國洽簽或更新租稅協定,及進行技術合作等方式,彌補FTA不足所帶來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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