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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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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任務

性質:準公法人地位(城仲模教授論著)

主管機關:內政部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

依據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之工業團體法第四條,以及本會章程第七條之規定。

  1.   1. 關於國內外工業之調查、統計、研究、改良及發展事項。

  2.   2. 關於原料來源之調查及協助調配事項。

  3.   3. 關於會員生產、運銷之調查、統計及推廣事項。

  4.   4. 關於技術合作之聯繫及推進事項。

  5.   5. 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

  6.   6. 關於會員業務狀況之調查事項。

  7.   7. 關於會員產品之展覽事項。

  8.   8. 關於會員與會員代表基本資料之建立及動態調查、登記事項。

  9.   9. 關於同業糾紛之調處及勞資糾紛之協助調處事項。

  10. 10.關於勞動生產力之研究、促進與同業員工技能訓練及講習之舉辦事項。

  11. 11. 關於會員公益事業之舉辦事項。

  12. 12. 關於接受機關、團體或會員之委託服務事項。

  13. 13. 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工業法令之協助推行及研究建議事項。

  14. 14. 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

  15. 15. 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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