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聯繫各國工商團體及促進合作關係。
(二)加入國際工商組織,參與國際工商活動。
(三)聯繫大陸地區以外各國(地區)之華商與台商組織,促進合作。
(四)促進對外貿易、對外投資與技術合作,協助業者排除貿易障礙。
(五)協助業者或產業公會因應外國貿易救濟措施及依法提出貿易救濟案件。
(六)參與政府對外貿易、對外投資與技術合作相關政策與法規之研討。
(七)參與政府雙邊與多邊經貿諮商議題之研討。
(八)參與政府加強對相關國家(地區)經貿工作計畫之研擬與執行。
(九)協助業者掌握國際經貿議題、各國(地區)經貿法規與政策。
(十)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