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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以承受的公投後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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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沈榮津部長在今年2月中旬邀集全國七大工商產業團體領袖前往經濟部簡報室進行《公投後關於能源政策之討論》,在2小時會議中,經濟部的簡報及註腳說明長達1小時30餘分鐘,真正能聽取工商產業領袖意見時間不到半小時。會議目的,旨在訓示與勸導工商產業領袖接受經濟部「不甩公投結果」強硬實施的「新非核家園能源政策」。

  《公投後之「新」能源政策》,其實完全相同於前三次在全國工業總會理監事會專題報告內容,祇以全國總電力產出與「全國總電力需求」數量,逕行數字數學加減演算、以完全無縫自由浮動挪移匡列作為推計基準,完全無視於各種多元電力產出及都會鄉林分部零散的「區域空間距離落差」,以及現實存在的「電力配輸調度路徑的效能效率落差」等實物格差問題。

  依這種演算程式所得結果,所謂2021年之前兩年「應該可以夠用」的保證,幾乎都祇必須倚賴「用電大戶輪流停電或巨型工廠自主停?將剩餘配額電力高價回賣給台電」方式,或者「民生用電採計畫性分地分區輪流意外跳電」方式,才有可能勉強過關;但兩年之後,即過了2021年,則經濟部主管官員就不敢強詞保證了。顯示如此兩年內勉強「夠用」的保證,其實也是不可保證的。

  在這項「偽新」2025能源政策規劃中,繼續將綠電配比拉高到20%的依據是:國內各地火力發電廠「可以繼續新建」與「老舊電廠可繼續延役」運作;同時,綠電產業的「風力發電」可以「全面順利產輸供應」全國電力需求。

  但是,這兩方面規劃設計都是「畫餅」成分居多,根本是遠在天邊的瞬幻彩虹,能夠成功或確保實現「充分供應電力」的可能率極低;即或能夠成功一半以上,也必然肇致單位發電成本大幅度倍速增高一新生風險。

  民間企業領袖及產業智庫,準據2025能源政策設定的能源配比規劃案推計:在核一、二、三不延役以及核四不商轉情況下,2025年台灣總供電缺口,勢將高達660萬千瓦,備載容量率則遽降至負值的-15.5%以下,而根本不是經濟部說帖所示,自第3年到2025年,每年可維持17.1%持恆水準。更為可怕的是「用電費率」,不是祇有增加區區0.53元,未來用電費率的暴漲,勢必造成全國用電費率從現在的每度2.5元劇漲為7.5元,其漲幅將遠遠超過民間原本所推斷的2.5倍以上。

  在如此全國電力供應之量與價的即將未來的全新關係式下,不知道全體國民,乃至用電大戶的「工商產業界」,對於如此「供電量」保證,以及供電價格水準,是否真正都能夠「吃得消?!」對未來國家能源政策信心,能否繼續保持堅定?對未來國家經濟發展、投資營運之前景信心,能否繼續保持樂觀亮麗?的確值得大大持疑。﹙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長林建山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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